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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胶州湾高速公路大队拍卖报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公告如下:
2025年06月16日前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的,其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携带身份证明及相关手续到胶州湾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对扣留车辆予以处理。
胶州湾高速公路大队
2025年6月17日
附:逾期不接受处理扣留车辆明细
序号 |
扣留时间 |
扣留地点 |
车辆类型 |
品牌型号 |
号牌号码 |
车身颜色 |
车辆识别代码(后六位) |
发动机号 (后六位) |
1 |
2018-07-20 |
康捷停车场 |
小型汽车 |
别克牌 |
鲁BQ35N9 |
黑色 |
088089 |
430349 |
2 |
2023-10-23 |
康捷停车场 |
小型汽车 |
大众牌 |
鲁DJ153W |
白色 |
037900 |
596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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