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增5处共5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对以下设备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附件: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统计表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
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统计表
序号 |
设备管理部门 |
设备具体位置 |
设备类型 | |
1 |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青平高速公路大队 |
G2011青新高速K3+495上行 |
占用应急车道抓拍设备 | |
2 |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青平高速公路大队 |
G2011青新高速K3+495下行 |
占用应急车道抓拍设备 | |
3 |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青平高速公路大队 |
G2011青新高速K22+008上行 |
占用应急车道抓拍设备 | |
4 |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胶州湾高速公路大队 |
G22青兰高速下行K22+285M |
占用应急车道抓拍设备 | |
5 |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胶州湾高速公路大队 |
S7601疏港1号高速下行K8+350M |
不系安全带抓拍设备 | |
抓拍地域范围及抓拍违法行为 | ||||
占用应急车道抓拍设备 |
抓拍设置地点半径300米范围内的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停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等违法行为。 | |||
不系安全带抓拍设备 |
抓拍设置地点半径50米范围内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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