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结(离)婚登记“跨省通办”改革试点,提升山东省内“跨市通办”便捷度,优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自2023年5月20日起,山东在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实施至少一方为省内户籍的当事人跨市办理结(离)婚登记免于提交居住证。
据了解,除《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业务管辖地外,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为山东省常住户口的,可以到全省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免于提交居住证。其他政策仍按照《山东省跨区域婚姻登记试点工作方案》(鲁民【2021】44号)有关规定执行。
在各种便民政策的加持下,今天办理结婚登记越来越便利了。此外,山东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户籍类电子证照办理婚姻登记试点工作。省内户籍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业务时,现场登录“爱山东”App或微信公众号,刷脸调取并出示户籍类身份证件,也可以作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婚姻登记机关使用扫码设备读取电子证照信息。
另外,省外户籍当事人,能够通过户籍地省级政务App或微信公众号现场调取有效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并亮证的,可以将该电子证照用于办理婚姻登记。同时,当事人可现场登录“爱山东”App或微信公众号,申领并出示本人临时身份证明电子证照。婚姻登记机关可将电子身份证截图或拍照存入婚姻登记档案,使用扫码设备读取电子临时身份证明。
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
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试点扩大到这些地方
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试点地区这样办理婚姻登记
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时点期为自批复之日(2023年5月12日)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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