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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
流动人口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应当发放居住证。 | ||||
所需材料 | ||||
□一年期居住证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 2、房屋租赁合同、单位或居(村)委会等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 3、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经商证明材料或就医、就学等证明材料 | ||||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 3、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 4、已购买房屋证明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5、居住地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 ||||
备注 | ||||
“□”勾选材料为应补充提交的材料 其中2、3项材料只需提供材料之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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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地点 |
办理部门 | |
办理 |
1、参照办事指南,准备申请材料,选择办理地点; 2、递交、审验申请材料; |
居住地派出所 |
青岛市公安局各派出所 | |
办结 |
提交材料审验符合要求后,十个工作日后取居住证。 |
居住地派出所 |
青岛市公安局各派出所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
收费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名称 | ||
无 |
无 |
无 | ||
办理时限 | ||||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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