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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解读:科目一考试流程及注意事项
解读机关:青岛市公安局
解读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章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请点击附件:
第三章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pdf
一、科目一考试流程
1、储存个人物品
将包包、手机存入柜中,然后进入考场。

2、核验身份进入考场
在闸机前自动排队,刷身份证进入考场。
注意:各位考生可千万不要忘记携带身份证哦!如果忘记携带,可以到附近的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入场。

3、候考大厅等待叫号
进入候考大厅后找位置坐下,等待大屏幕叫名,认真听工作人员讲解考试要求和注意事项。叫到名字后,拿身份证刷前方的闸机获取自己的考台编号。

4、获取考台编号
刷身份证过闸机,查看并牢记考台号,随后进入考场。

5、正式开始科目一考试
进入考场后,找到自己的考台进行人脸比对后开始考试。
注意:如果第一次考试不合格,去考场前方刷身份证重新获取考台号,进行再一次作答。

6、签字确认、完成考试
去签字处进行签字确认,完成考试。考试结束后,一定记得去储存柜带走自己的物品。

二、科目一考试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的学员进入考场前,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经系统鉴定身份后有序进入候考厅就坐。
2、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香烟、打火机以及现金或者代金券、购物卡、书籍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候考厅,进入候考厅后严禁随意走动、大声喧哗,并注意保持环境卫生。
3、考场通过面部识别系统确认考生身份,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就坐候考,严禁随意离开候考室。
4、考生在听到点名系统广播个人考试信息后,系统自动分配考台后,考生须记清个人考台号后进入考场开始考试。
5、未经工作人员允许,考生禁止随意进入考场。
6、考试中认真答题,不准交头接耳或者在考场内随意走动。
7、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科目一考试成绩90分以上为合格,如考试不合格可当场补考一次,考试结束后到签字处在电子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并迅速离开考场。严禁在考场内逗留。
9、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当天考试不合格,需重新预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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