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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出台的背景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是创建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公安机关履行服务职能、表达为民服务理念、体现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体现。各级政府将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全局性工作进行了部署,省公安厅将该项工作列入2024年“十项重点工作”。全市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部署要求,把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列入青岛市公安局2024年“十项重点工作”强力推进。为着力解决“同城不同标、同事不同办”等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
二、政策制定依据
根据省公安厅法治公安建设年和“十项重点工作”部署要求,印发《全市公安机关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组织警种部门、分市局全面摸清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公安机关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形成《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清单》。按照受理审批层级编制涵盖设区的市级161项、区(市)级152项、镇街级124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逐项明确审批层级、受理层级、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和办理流程等标准要素,形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
三、政策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两部分。
《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清单》涵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定的99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按照企业群众办事“最小单元”拆分为331项办理项,分为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备案、行政奖励、公共服务5大类别,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受理层级。
《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按照企业群众面向的窗口层级,编制了设区的市级161项、区(市)级152项、镇街级124项标准化实施清单,逐项明确审批层级、受理层级、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和办理流程等标准要素,实现“同城同标”和无差别受理。
四、推进政策落地的措施
《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是全市公安机关窗口的执行标准,青岛市公安局开通了“968110”执法管理监督电话,对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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