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全搜索
高级搜索
政策解读:《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4年第54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原文链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
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品。7月1日起正式实施。
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