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无犯罪记录证明
字体大小: 打印
  • 成文日期 2024-03-19
  • 发布日期 2024-03-19
  • 发文字号 公通字〔2016〕21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公安局
  • 政策解读:无犯罪记录证明

     

    政策原文:公安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委 民政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卫生计生委 人民银行 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请点击链接:

    附件1: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附件2: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近期, 群众对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咨询需求量较大,青岛市公安局专题制作“政策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二、个人怎么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个人可以到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查询本人犯罪记录,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查询。申请查询应当持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非本地户口,在居住地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居住证。

    3.《查询申请表》。

    4.委托他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注:港澳台居民可以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定居国外中国公民可以使用护照;外国人可以使用护照、永久居留证件。



    三、单位怎么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单位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单位申请查询的,由单位向住所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持以下证件和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3.《查询申请表》。

    4.被查询对象系单位在职人员、拟招录人员的有关材料或者被查询对象的授权材料。

    注:《查询申请表》应当列明申请查询依据的具体法律条款后,方可在公安机关领取并当场填写,查询申请表应当列明查询事由,被查询对象身份信息等。



    四、“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办理时限是多少?

    1.受理单位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当场办理;

    2.无法当场办理的,应当向申请单位或者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并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3.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的时间不计入办理期限。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是什么形式的?

    1.对于个人查询,未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出具《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

    3.对于单位查询,查询结果以《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形式告知查询单位。

     

     

    六、 “无犯罪记录证明”网上办理流程




    七、“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流程




     

    八、其他问题

    1.“无犯罪记录证明”是不是一定需要申请人亲自去办理?

    如果人在外地或者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进行代办,代办人需将申请人的身份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或者申请人的户口本或居住证其中之一,外加无犯罪记录申请函一起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无犯罪记录证明”能开多少次?

    个人在一年内申请查询超过3次(不含3次)的,应当提交开具证明系用于合理用途的有关材料。


     

    3.“无犯罪记录证明”能否一直使用?

    不能一直使用。公安机关开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上都会写明有效期为3个月,有效期一过就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无效。只有加盖了公安机关公章的原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