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图文解读):青岛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公安机关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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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3-11-27
  • 发布日期 2023-11-27
  • 发文字号 青公通字〔2023〕36 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公安局
  •   政策解读:青岛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公安机关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解读机关:青岛市公安局(户政处)

      咨询电话:0532-66573513

           政策原文:青岛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公安机关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请点击文件名)

           媒体解读(中央电视台“新闻1+1”栏目):https://app.cctv.com/special/m/livevod/index.html?vtype=2&guid3da8d18d0f3140bda20331d18edaa004&vsetId=C10586(请点击链接)

      一、起草背景

      2023年11月7日,市政府公布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青政字【2023】32号),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全面落地实施。此次改革政策调整幅度大,社会关注度高,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的系列部署和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户籍改革政策落地落实。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户籍管理工作,青岛市公安局以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为契机,持续优化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拟定了《青岛市公安机关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系列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为认真贯彻执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青政字【2023】3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户籍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三、出台目的

      深化落实户籍制度改革事项,明确户籍业务办理流程、申请条件、所需材料等内容,为群众办理业务提供指引,进一步规范全市户籍服务管理工作,提升业务服务质效,保障此次户籍制度改革顺利落地实施。

      四、主要举措

      此次出台实施细则从五个方面对本市以外常住户口居民迁入本市区域办理落户事宜进行细化明确,即:人才落户、居住落户、亲属投靠落户、稳定就业落户、鼓励投资创业落户。

      (一)人才落户。对符合《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青政字【2023】32号)中“人才落户”条件的人员,明确办理户籍业务所需材料及流程。

      (二)居住落户。明确可落户房屋类型和稳定居住落户范围,具体解释办理居住落户条件及流程。

      (三)亲属投靠落户。逐一明确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等情形办理户籍业务所需材料及流程。

      (四)稳定就业落户。明确可办理稳定就业落户的符合条件、所需材料及流程。

      (五)鼓励投资创业落户。对该新增落户形式进行解释说明,明确办理条件及材料。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青岛市公安局户政处

      联系电话:0532-6657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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