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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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2-05-13
  • 发布日期 2022-05-13
  • 《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更好地宣传、执行好这项新出台的法律,青岛市公安局进行专题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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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科普

    《反有组织犯罪法》严惩黑恶犯罪,在案件办理方面,对于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等的适用条件。

    在线索核查阶段,公安机关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涉案财产可以依法采取紧急止付、临时冻结、临时扣押的紧急措施。

    本法对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作出了规定,明确了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应当全面调查,并依法从重处罚。

    该法规定,发展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或者实施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反有组织犯罪法》还规定了依法保障相关人员权益,保护举报人、鉴定人、被害人、证人等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

     

     

     

    六大亮点

    1、依法从严打击黑恶犯罪

           在案件办理方面,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对于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应当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等的适用条件,充分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刑罚;对特定有组织犯罪罪犯异地执行刑罚、严格减刑假释。对于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办案机关可以全面调查涉嫌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对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并且被告人不能说明财产合法来源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为预防再犯罪,法律规定了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处刑罚人员刑满释放后的个人财产及日常活动报告制度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有关人员开办企业等加强监管。

    2、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为总结实践经验,保障“打伞破网”,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五章对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作出了规定,将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明确为反有组织犯罪工作重点。

    3、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


           根据党中央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防范和惩治“村霸”的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实践经验,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有效堵塞了黑恶势力通过换届选举影响基层组织运行的入口,有助于防止有组织犯罪人员干扰、破坏选举。

    4、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

           近年来,黑恶势力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严重危及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未成年人涉世不深,往往容易被黑恶势力裹挟、教唆、利用、侵害,为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反有组织犯罪法落实各方责任,加强对涉未成年人的有组织犯罪的惩治。

    5、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涉案财产处置是扫黑除恶案件办理中的关键环节,为铲除有组织犯罪的经济基础,实现“打财断血”,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了一些新的规定。

    6、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

    反有组织犯罪法强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在此,警方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有组织犯罪,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其人身财产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举报人法律责任。对在打击有组织犯罪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公安机关将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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