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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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1-12-03
  • 发布日期 2022-01-04
  • 发文字号 公通字〔2021〕19号
  • 发文单位 公安部
  •   政策解读:2021年12月31日,《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正式由公安部颁布实施。为方便市民群众了解《规定》详情、熟悉办理流程,青岛市公安局特对《规定》在青岛市的落地实施进行专题政策解读。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的通知

    咨询部门:青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咨询电话:0532-66578357

      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

      很多市民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常常被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Q1

      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去哪里办理?

      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受理机关是公民户籍所在地户籍派出所。

      Q2

      具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必需具备无犯罪记录的。

      (2)公民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事项的。

      (3)公民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众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必须具备无犯罪记录的。

      Q3

      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便捷方式?

      “青岛微警务”微信公众号作为“互联网+民生警务平台”的主要载体,市民只要关注“青岛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并进行人脸识别,即可网上办理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业务。

      

     

     

     

    无犯罪记录证明网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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