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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48号建议的办理答复意见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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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仁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建议”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交通设施与交通组织优化的建议

2024年以来,公安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大力推行一校一策模式,根据各学校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先后对崂山区第二实验小学、崂山实验学校等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组织进行了优化,采取增设过街天桥、设置中心护栏、设置专用停车泊位等措施,对各学校上放学接送环境进行优化、提升。其中,根据崂山区实验学校实际情况,积极利用学校地下停车场打造了地下空间微循环一站式接送的交通模式,极大的提高了接送学生效率和安全性,有效缓解学校上放学高峰时段的交通拥堵。

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的交安设施进行摸排,发现其中45所学校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期间,共优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组织5处,增设防护栏、防护带500余米,设置各类标志标牌180余面,施划地面标记19处,各种标志标线1500余平米。

二、关于加强与各职能部门配合,做好学校周边交通管理的建议

以育才学校为例,学校周边有鸿泰雅园、溪谷美誉、国际名都、康城等居民小区较为集中,各小区内现有泊位远远无法满足居民停车需求,车辆乱停现象常发、多发。对此,交警部门一方面积极协调周边停车场,为附近居民提供停车泊位500余个;另一方面结合片区实际,将学校周边部分停车泊位改为限时泊位,并加大对超时停放车辆的查处力度,维护上放学高峰时段学校周边道路良好的交通环境。

结合您的建议,交警部门将与综合执法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积极在学校周边开展联合执法活动,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管控,重点治理占路经营、违章停车等行为。同时,对学校周边道路设置的停车泊位进行摸排,按照相关规范进行优化调整,确保学校周边道路车辆行停有序。

三、关于持续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控工作的建议

在前期交通组织优化工作的基础上,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加强对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的日常管理工作。一是充分发挥交警铁骑快速反应、机动灵活的特点,延伸管控触角,将学校周边道路违章停车查处工作常态化。二是在上放学期间设置护学岗位,提高路面见警率,严格管控高峰时段学校门前的交通秩序,引导接送学生车辆即停即走,疏导过往车辆行停有序。三是充分发挥视频巡查系统作用,对违停车辆及时发现、及时清理。

四、关于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监管与教育的建议

公安部门将联合教育部门强化家校合作警校合作模式,通过家长会、微信群和家访,强化安全提醒,发挥小手拉大手的辐射作用,让学生带动家长遵守交通规则。围绕学生集中返校、上下学通行开展安全宣导,提示家长学校周边道路通行要求和接送学生注意事项,广泛宣传学生步行、骑行、乘车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和避险技能。同时,积极配合校方开展“1530”活动(每天、每周及节假日离校前,分别对学生进行1分钟、5分钟、30分钟的安全教育活动),利用寒暑假三安全教育课、校园电子屏、案例展板等方式,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确保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有序。

一是持续联合区城市管理部门、教育局部门及学校一同推进学校周边各项交通安全提升工作的有效落实,并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秩序。

二是进一步采取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倡导家长绿色公交出行,鼓励家长通过拼车、打车等方式降低机动车出行数量。同时,提醒学生及家长、广大交通参与者关注校园交通安全,自觉提升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意识。

三是加强对学校周边交通情况的实时监控,定期对交通状况进行分析研判,根据学生数量、实际车流量的变化等情况,组织专业人员对学校周边路段的交通设施、岗位设置进行合理的再优化,确保道路运行精准高效,积极为广大在校学生、群众营造安全、通畅的出行环境。

在此,对您给予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

青岛市公安局

2025421

联系人: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交警大队秩序科程然

联系电话:17667588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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