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基层警务服务新路径的提案”收悉,您通过深入调研提出的相关建议,体现了对公安机关、特别是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关心与关注。市公安局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第一条“警街(道、镇)互融”建议的办理情况
推进派出所所长和社区民警“进班子”,是推动警地有效融合的重要举措。对于所长“进班子”,近年来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先后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推动派出所所长进乡镇(街道)党(工)委班子,不分管与派出所工作无关的其他工作。”按照意见要求,各区(市)公安局及派出所积极争取同级党(工)委支持,全市户籍派出所和治安派出所所长已基本完成兼任(挂任)所在镇街党工委副书记或委员工作(兼任委员达78%、副书记56%)。其中,除个别所长分管街道信访维稳、综合治理等工作外,大部分所长均严格执行部、厅规定,不分管与派出所工作无关的其他工作。
鉴于乡镇街道行政副职隶属区(市)行政领导职数范畴,如推动派出所所长兼任,涉及公安民警跨系统占用区(市)行政领导职位的问题,需结合各区(市)行政领导职数规模,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征求区(市)党委、政府意见。因目前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争取难度较大。即便能够兼任,由于派出所工作任务已经十分繁重,如再安排所长分管乡镇街道其他事务,可能会分散所长精力,影响主责主业有效推进。
下步,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文件要求,继续争取区(市)党委支持,推动实现所长全部兼任所在镇街党(工)委副书记,增强在镇街党(工)委班子中的话语权,更好统筹公安业务深度融入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二、关于第二条“构建警物(业)联动、联管、联勤新模式”建议的办理情况
近年,市公安局按照公安部“深入推进警务工作与保安行业联勤联动,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的指导意见,聚焦“联动联治、平安共享”工作思路,坚持“守土履责”与“外跨一步”相结合,积极推进“警保联控”落地落实,常态化组织发动保安员队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较大限度地发挥了其作为社会治理生力军的作用。一是内合思想,外强素质。督导保安服务公司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建立行业党建联盟,健全保安队伍员常态化教育训练机制,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二是科学使用,就近整合。按照“区域整合、就近建制”思路,整合辖区机关、企业、银行、学校、医院、市场等行业保安力量,主动延伸“巡防线”,扩大“守护圈”,组织参与区域巡逻、邻里守望等工作,实现单位内部防范与社会面防控无缝对接。三是优化指挥,形成战力。建立扁平指挥联动机制,明确联动渠道、响应情形、任务职责,遇有突发警情,指挥调度就近保安员力量快速依规开展先期处置。四是完善机制,激发效能。发挥行业协会促进行业自律发展作用,推动“警保联控”工作质效纳入保安公司、物业企业等级评定和保安员考评管理,强化考核杠杆、监管评价到市场认可的正向激励引导。
截至目前,全市共建设警保联控工作站(挂牌点)240处,组建由保安服务公司、企事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保安从业人员为主的警保联控队伍13630人。2023年下半年以来,全市组织发动警保联控队伍参加治安防控3万余人次,参与小区治安、消防等隐患排查整治7600余条,开展防电诈、防火灾等专题法治宣传350余次、信息收集4.5万余条、矛盾调处800余起,救助群众300余人次,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90余人次。5月9日上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派员至青岛市城管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来对接,期间,市城管局物业管理处处长于贻云对全市物业企业整体状况和管理现状进行了介绍,双方就组织、监督、指导物业企业开展警物(业)联勤联动、规范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管理、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管理、矛盾纠纷排查上报等诸项工作开展了深入探讨。双方决定近期由公安、城管、消防三家联合召开全市物业企业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整体部署。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继续建强建优警保(物)联控队伍,突出做好社区警务室与物业办公室的有效联动和社区民警与物业保安的有机协调。对于单位(小区)内部,指导物业(保安)服务主体加强与辖区公安联动,主动落实安全防范责任,细化内部安全防范措施,管好重点人,控住敏感事,消除隐患点,切实筑牢单位(小区)内部安全防线;对于单位(小区)周边,组织动员物业(保安)力量纳入联管巡防网格,把工作触角延伸至周边重点路段、重点部位、治安复杂区域、消防隐患区域等,实现内部防范与社会面治安防控无缝衔接;经常性开展以案示法宣法训练,组织警保联勤指挥演练,搭建警保联控指挥平台,遇有突发警情(警方通报或保安巡查发现),及时精准推送指令,指挥调度保安应急力量就近快速开展先期处置、信息搜集、线索核查等工作,及时进行有效干预,防止一般矛盾纠纷向行政、刑事案件转变。
三、关于第三条“多措并举破解基层警力不足问题”建议的办理情况
随着公安工作任务日趋艰巨繁重,警力不足问题愈发突出。近年来,面对总体超编、进人受限的现实困难,市公安局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在政策原则范围内不断加大民警招录力度,同步结合军转干部安置、特殊人才招录等方式,多措并举增加民警,队伍老化、警力不足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缓解。近期,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化地方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的意见,提出了建立跨地区跨层级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及合理制定警力招录计划的要求,为我们优化编制调配使用、合理配置警力资源、加大民警招录力度提供了政策支持,下步将积极向上请示汇报,用足用好改革利好政策,推动公安队伍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另外,《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中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使用的国家行政编制,实行专项管理”,即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使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由中央核定并由编制部门统一管理,专编专用。我市公安民警全部使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没有其他编制或身份的民警。对于事业编制民警,没有明确政策规定,暂时无法招录。对于民警之外的警力,可以酌情考虑通过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方式予以补充。
青岛市公安局
2024年5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