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安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平字第03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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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保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犬只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许多城区居民将养犬作为一种乐趣,犬只已经从原来的看家护院演变成主人排解寂寞的伙伴。由于对城区养犬管理不到位、市民规范意识不强等原因,也造成了一定的社会问题,比如遛犬时不拴链子、随意放养、随处排便等现象严重,流浪犬问题、特别是有些烈性犬更是让人望而生畏,各地经常出现家犬伤人事件。上述情况不仅给城市管理带来负面影响,也对老百姓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针对出现的问题,市公安局会同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养犬管理整治工作。

  一、工作措施

  (一)宣传为先,发动引导。市公安局秉承宣传引导为先的工作理念,持续开展文明养犬宣传。一是主动联系街道、社区,指导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宣传工作,指导制定社区《文明养犬公约》;二是在社区宣传栏、单元楼道广泛张贴养犬法规、文明养犬公约、禁养犬图示等宣传材料;三是利用社区微信群、楼座微信群开展依法科学文明养犬宣传,引导居民文明养犬,共建和谐家园;四是利用多媒体渠道主动协调联系广场、商场媒体大屏,滚动播放依法、文明养犬公益宣传短片,持续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引导。

  (二)多措便民,推进犬只登记、免疫工作。公安部门和农业部门继续加强各登记、免疫点管理工作,在广泛宣传的同时,以方便群众办理为出发点,进一步优化犬只登记点选址,强化登记服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同时采取进社区办、预约办、错时办、上门办等多项便民服务措施,提高群众犬只登记的便利度。与城管开展联合巡查时,配合城管部门依法查处不佩戴犬牌遛犬行为,督促养犬人进行登记。农业部门把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摆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突出位置,组织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工厂、进校园、进流浪犬收养基地等“六进”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免费为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

  (三)压实部门责任,理顺机制,形成合力。为依法查处不文明养犬行为,解决好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2021年以来市公安局牵头会同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先后联合制发了《青岛市养犬管理整治工作方案》和《青岛市养犬管理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共同推进养犬管理整治提升行动。全市公安机关市容环境整治提升问题整改调度会后,市公安局又迅速制发《关于严格落实责任全面整改问题推进养犬管理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转发《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做好犬只袭人警情处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组织相关业务民警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提高警情的现场处置能力水平。进一步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对接、会商、研判,利用已建立的养犬管理部门微信工作群,部门工作机制,启动涉犬举报投诉联合查处机制,以多部门合力,实现精准治理。同时对已查处的违法养犬行为及时回访、复查,确保查处效果。市公安局对涉犬警情进行分析研判,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场、公园、社区等重点区域,开展重点联合巡查、综合整治,确保养犬管理整治取得实效。

  (四)针对浮山、太平山森林公园涉犬问题的查处工作。

  针对浮山、太平山森林公园涉犬问题,市公安局组织召开由市城市管理、农村农业、市场监管部门参加的养犬管理部门工作会议,商讨部署开展养犬管理整治工作。制定印发《《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以浮山森林公园太平山中央公园园区出现的涉犬问题为重点,以点带面,部署各级治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工作。同时会同市局法制部门印发《关于依法查处违法饲养烈性犬行为执法指引》,进一步立足法定职责,严查违规饲养禁养犬问题。

  对于山头公园携犬进入问题,主动联系属地街道办事处、山头公园管理部门,在公园入口协调设立犬只禁入标识,在醒目位置悬挂文明养犬宣传横幅,张贴养犬法规和禁养犬图示。同时充分发挥警务站作用,加强相关公园管理人员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其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及时劝阻携犬进入行为。积极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对违规遛犬进入山头公园问题和流浪犬问题进行劝导和查处。截至目前,在浮山森林公园太平山中央公园园区重点区域共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积极协调公园管理部门设立犬只禁入标识19处,在醒目位置张贴养犬法规和禁养犬图示29处。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在园区开展执法巡查36次,劝阻遛犬市民进入公园园区行为50余起,制止不文明遛犬行为70余起。

  (五)规范管理,加强犬只收容管理。目前,市级犬只收养基地位于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基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具体运行,设计容量500只,负责接收市城市管理部门捕捉的流浪犬以及各部门没收的违规犬。市公安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防疫部门,监督指导外包服务企业做好犬只收养服务基地犬只的接收、饲养、免疫、防疫、领养等工作。现阶段基地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工作流程,同时,收养基地实行开放式管理模式,并定期举办市民开放日和领养活动,接收爱心市民监督。

  二、下步工作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继续强化使命担当,切实从维护群众安全利益、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高度,会同相关部门将依责履职、联合执法和服务提升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养犬管理工作的各项措施,确保养犬管理工作落到更实处。

  (一)强化立法保障,细化职责任务。根据市政府法制部门部署,公安机关会同城市管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适时开展立法调研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现行养犬法规,在明确相关执法部门职责的前提下,进一步细化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职责,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养犬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养犬管理协调、保障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工作责任,引导、督促养犬人遵守文明养犬的行为规范。

  (二)着眼综合治理,在联合整治上更加攻坚发力。一是继续媒体宣传。充分借助平面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围绕政策解读、民生民意、文明养犬等方面,会同相关部门精心谋划设计,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依据《养犬管理服务提升工作机制》要求,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定期召开联席调度会议,利用联合工作微信群,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强化信息共享,会同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等相关单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和违规养犬集中整治行动。三是推动多元共建共治。在加强部门联动基础上,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积极引导和发挥社区居委会、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行业协会等主体作用,通过健全落实《文明养犬公约》等方式,发动群众共同参与犬只管理工作,倡导共建和谐家园。

  (三)着眼常态长效,在健全机制上更加攻坚发力。一是将养犬管理工作纳入公安机关重要工作日程,全力推进公安机关养犬管理工作。二是在前期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建立的基础上,形成管理长效机制,将养犬服务提升部门工作机制落实到位并坚持下去,将重点区域联合巡查、涉犬举报联合查处等相关机制深入开展,真正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合力,取得养犬管理的整治实效。

   青岛市公安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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