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4020344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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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14020344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王冰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严查胶宁高架路、杭鞍快速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提案”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扎实开展宣传教育。一是结合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创建文明示范城市行动。交警支队联系电台、电视广告部门制作有关单位设计制作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在交通广播、电视台、公交车移动电视进行播放,形象直观地宣传礼让、规范、文明的驾驶习惯,不加塞、不乱停、不乱并道,倡导市民自觉摒弃交通陋习。二是配合交通秩序整治,邀请媒体记者随警报道。主动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采取随警进行采访报道的方式,营造宣传氛围,扩大社会宣传效果。三是在与青岛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频道合办的“交通路况”栏目中,增加号召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摒弃交通陋习,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的宣传内容。

  二、加大高架路交通秩序管控力度。高架路作为我市重要的交通主干道,保持高架路的通行顺畅一直是交警部门工作重点之一。为此,交警部门细化高架路通行秩序管理责任分工,科学部署警力,采取多频次、多时段、多区域的查缉战术,利用视频监控,对胶宁高架路、杭鞍高架路主线进行视频巡检,协助各查车点做好情况收集,在胶宁高架路的山东路澳柯玛立交桥、宁夏路大尧三路、四川路东平路,以及杭鞍高架路环湾路、山东路、南京路、绍兴路上下匝道等路段,部署警力开展整治行动,加大对非机动车、摩托车以及货车非法驶入胶宁高架路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高压严管的治理工作氛围。2022年,在高架路周边共查处非机动车、摩托车违法行为1260余起,查处货车违反禁行标志780余起。

  同时,随着杭鞍高架路东延工程竣工,交警部门全面巡查完善了杭鞍高架路及匝道交通设施,在各处入口均设置了明确的禁令标志,全面禁止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货车、大型客车(19座含以下客车除外)通行。

  三、坚持长治长效。一是按照“力度不减、要求不变、措施不松”的工作标准,持续发力,扎实开展胶宁高架路、杭鞍高架路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净化通行环境。工作中,充分利用视频监控,主动发现、通报交通违法信息,及时通知各执勤点做好堵控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控制、及时处置”。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查处工作,形成严管态势。二是以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为契机,结合全时全域智慧警务、高峰勤务等,严格落实大队、中队、民警三级“包保责任”,逐个区域、逐条道路明确大队领导、中队干部及责任民警、辅警管理职责,坚持落实常态化巡查制度,动态净化交通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青岛市公安局

  2023年2月8日

  承办人及电话:交警支队秩序处王强  66577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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