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527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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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军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从立法角度治理城市乱停车问题的提案”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交通停车问题的关切,一座城市的交通状况不仅会影响百姓幸福指数,也能反映出城市综合治理能力。总体来看,解决停车问题需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科级等多种手段。近30年你来,青岛市经济飞速发展,社会大众通行需求日益攀升,停车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交通管理压力与日俱增。截止2022年,青岛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350余万辆,停车难问题确实困扰城市的交通及管理。尤其是中心城区,规划停车场数量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停车的需求,简单的以罚代管并不能根治停车资源匮乏的问题,反而会激化社会矛盾。停车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交通执法、城市治理、价格政策等各方面息息相关,不能仅仅考虑执法层面,需要科学分析、综合施策、长效管理。

  “僵尸车”属民间通俗用语,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尚无上位法律依据。“僵尸车”具有以下特征:1.长期停放路边无人认领;2.外观残旧破损严重且车辆达到报废标准。“乱停车”属民间通俗用语,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只有停车妨碍交通参与人通行的或者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禁止停车区域停车才是违法停车。关于“制定出台法规性文件,赋予城管执法部门取证权力”的建议,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如需履行停车管理方面的职责,应当先行制定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明确法律授权,确定城管执法部门的职责、任务,赋予城管执法部门对道路以外区域违停车辆取证的权力,明确城管执法部门调查取证等行政执法程序及相关执法联动配合机制等。

  为解决停车难,乱停车及“僵尸车”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的痛点,青岛市公安局已采取了多项措施解决问题。

  一、2021年8月20日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引发关于开展集中清理长期占用公共交通资源车辆(僵尸车)专项行动方案,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上的“僵尸车”清理;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协助街道办事处核对“僵尸车”基本情况信息。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牵头组织本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本辖区民楼院等公共区域的“僵尸车”清理。市城管办将组织对各区市“僵尸车”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结果报市政府领导、市纪委监委,通报各区市党委、政府。

  二、青岛市公安局与市住建局等多部门联合修订《青岛市停车场条例》,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从立法角度规范停车资源分配,尽最大程度满足人民停车需求。

  三、根据公安部交管局《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的规定要求,青岛市作为全国率先试点地区,加大了违法停车查处力度,对于非严管路段,采取拍照固定证据,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短信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责令其立即驶离;对于不能及时驶离的车辆才进行处罚,既保证了道路畅通,又能弥补停车资源匮乏的不足。

  青岛市公安局

   2022年6月21日

  承办人及电话:交警支队法制处马飞    6657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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