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55号建议的答复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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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言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标线标识减少交通违章顺畅交通秩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意见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在规范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提高城市路网通行能力等方面作用重大。我局高度重视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设置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依据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的管理经验,持续开展和完善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优化设置工作。近年来,我局通过“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和“海军节”等大型活动的举办,结合每年“市办实事”及道路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对市区交通标志牌、信号灯以及中心隔离护栏进行了升级改造,对市区主次干道、支路施划交通标线,对路口、路段进行了交通组织优化,对开放式小区及医院周边道路进行了微循环改造,极大提高了广大驾驶员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的视认性,进一步规范了行车和停车秩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当然在实际中,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可能还存在诸多问题,我局将通过有效措施保障交通设施设置科学合理,并建立完善交通设施巡查整改和交通组织优化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责任制,对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和护栏等交通设施进行优化提升,为市民出行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一、编制地方标准,规范标志标线设置

  近年来,我市市区建设范围越来越大,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数量和类型越来越繁多,而由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建设标准各不相同,技术参差不齐,加上各区经济条件、技术手段、规划标准等方面的差距, 各辖区交通设施建设发展不均衡,存在交通设施内容乱、品牌杂、标准不一等问题,给广大市民出行带来不便的同时,也给我局交警部门后期使用管理和养护带来困难。为统筹推进全市交通设施建设“一盘棋”,规范我市交通设施建设标准,提高广大市民对交通设施的视认性,更好的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2020年,我局委托公安部交通科学管理研究所开始起草编制《青岛市交通设施地方标准》,在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框架下,进一步对全市各类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进行明确,更好的发挥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对交通秩序的规范和引导作用。

  二、开展交通设施集中排查整改工作

  根据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对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指示连续统一、交通标线清晰明确、交通信号配时智能可控等工作要求。我局交警部门每年定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规范提升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对我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进行排查整改及提升。2021年2月起,我局交警部门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交通设施集中排查整改工作,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全要素、全链条、全时空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局交警部门根据工作部署,现已全部排查结束。下一步,我局交警部门将力争通过本次交通设施排查整改工作,彻底解决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不明确、不充足以及群众看不见、看不清、看不懂等突出问题。

  三、加强对交通设施识别和认知能力的宣传工作

  我局交警部门在严厉查处违反交通标志、标线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注重对市民交通标志、标线的识别和认知能力的宣传教育,依托广播、电视电台、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开展对广大驾驶人的认知教育。同时,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曝光典型交通事故和违法案例,争取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是配合交通秩序整治,主动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采取随警采访报道违反交通标志标线等违法行为的方式,营造宣传氛围,扩大社会宣传效果;制作一批针对性强、交通设施与违法行为图文并茂的交通安全宣传折页,深入社区、单位、学校、村庄进行宣传教育;利用与青岛电视台合办的“红绿灯”、“今日城市眼”电视栏目,重点对违反交通标志标线的违法行为以及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进行系列报道。二是以案说法,深度报道,组织策划电视、电台访谈类节目,选择典型案例,深度报道违反交通标志、标线的危害性,并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剖析不遵守交通标志标线的引导、禁止等行为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帮助那些以身试法的人算算人生帐、经济帐和法律帐。三是通过“青岛交警”官方微博和青岛新闻网青青岛社区、半岛网社区青岛论坛注册“青岛交警”网络实名,在虚拟社会领域进行社会化有关交通标志标线的宣传教育。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请您今后一如既往地继续关心、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共同促进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健康稳定持续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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