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74号建议的答复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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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作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区人口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口流动是社会发展、经济繁荣的必然结果,快速的经济发展必然产生大量的人口流动,合理的人口流动能促进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利于人才交流和劳动力资源配置。为实现公民的择业居住以及迁徙自由,国家正采取多种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人口的正常合理流动。

  与此同时,人口流动也给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如何能够解决好对人户分离人口的管理服务问题,是一个涉及权责主体范围广、需要多部门根据众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地实际、综合施策、统筹推进的长期性、系统性工作。

  目前,我市人户分离人员大致分为两类。一是按照《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确定的“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我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多方力量,采取各种措施,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服务,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二是本市户籍人员,因有数套住宅或因各种原因,实际居住地与户籍登记地不一致,因并没有上位法规定要消除或限制人户分离现场,因此,这部分人员成为社会管理服务的难点,需要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种力量齐抓共管。目前主要是公安机关会同综治等各部门,依托网格化建设、信息化感知应用系统等人工和科技手段,采集相关信息。

  关于信息共享问题,我市目前正在进行智慧城市建设,作为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公安机关正在进行智慧公安建设,相关的人口管理各种模式也正在同步规划建设中。智慧城市和智慧公安建设的目标就是要充分依托大数据成果,实现信息共采、共治、共享。随着智慧建设的推进,相关数据信息共享问题会逐步依法依规实现。

  2019年,为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加快构建我市人口统筹协调发展机制,深化人口信息数据协同共享,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公安、教育、民政、人社、卫健、统计、大数据等部门,建立了青岛市人口统筹创新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并牵头建设了人口大数据平台。目前,平台已完成二期建设,一期建设以统计部门年度统计数据为基础,以公安、卫健、人社、教育、民政等人口管理部门政务统计数据和大数据局人口基础数据为核心,以互联网数据为补充,累计汇集人口规模、结构、素质、流动、布局,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等领域,初步形成人口动态分析基础平台。二期建设在一期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统计数据架构,动态更新统计口径最新数据,并全面引入了百度LBS互联网大数据,依托地理位置信息的采集、运算,可以实现常住人口、工作人口的定位、轨迹和画像分析,最终构建以数据分析、对比、应用为核心功能的人口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下一步,市发改委将依托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借鉴先进城市人口工作发展经验,进一步深化人口数据打通和共享,以应用场景挖掘为导向,推动平台功能落地。积极用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围绕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领域重点、热点问题和需求,精准开展研究探索,提升研究能效。同时,全面深入推进青岛市“十四五”人口规划实施、落地,助力我市人口高质量发展。

  市卫健委在人口管理方面的重点是已婚育龄妇女及出生人口信息。自上世纪90年代起,在全市范围内陆续建设、使用了育龄妇女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山东省流动人口管理平台、山东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平台、山东省再生育审批系统等多个系统,录入、掌握已婚育龄妇女及出生人口信息。不定期抽查各区市数据质量,并把结果列入全市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通过这些信息,为育龄群众做好计划生育相关服务。近年来,市卫健委加大放管服力度,利用山东政务服务网,将生育登记、再生育审批、计生关系迁入迁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等计生便民事项实现了网上办理。下一步,将加大人口数据共享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户分离规范性文件的落实工作。通过信息化手段,消减人户分离现象给基层工作带来的困难和影响,进一步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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