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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宣布以下2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示十日后计算。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SHARIFI MOHAMMAD YASEEN,男,国籍:阿富汗,护照号码:P10290512,居留许可号码:104805759,有效期至2027年1月31日。该已退学并离境,原学校无法注销其原居留许可。原学校已告知该人不能再使用原居留许可出入境。
HASHIMI SAYED ABDUL RASHEED,男,国籍:阿富汗,护照号码:P05377665,居留许可号码:104805711,有效期至2027年1月31日。该已退学并离境,原学校无法注销其原居留许可。原学校已告知该人不能再使用原居留许可出入境。
特此公告。
青岛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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