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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走深走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回应人民群众对安居乐业的新期待,即日起至2026年底,平安市北建设及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线索;
(二)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妨碍“两委”工作开展、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线索;
(三)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黑恶势力线索;
(四)在信息网络、自然资源、房地产、生态环境、金融放贷、工程建设、市场流通、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社会治安等行业领域,通过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破坏自然生态坏境等黑恶势力线索;
(五)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拉客宰客、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线索;
(六)操纵、经营“黄赌毒”及操纵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线索;
(七)非法放高利贷、插手民间纠纷、民间借贷债务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讨债公司”的黑恶势力线索;
(八)以非法手段垄断物业管理,控制小区装修和材料供应或雇佣“黑保安”欺压业主的黑恶势力线索;
(九)市北区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
(十)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须知
(一)鼓励实名举报,可采取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内容须客观真实,尽可能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及犯罪证据线索;对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举报提供线索者信息和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威胁、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三)对提供重大线索、协助破案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三、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公安市北分局举报电话:0532-66576122
市北区平安扫黑办举报电话:0532-66952731
市北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532-85801020
(二)邮箱举报
市北区平安扫黑办举报邮箱:sbgaxzdd@163.com
(三)信件举报
青岛市市北区海伦路80号市北刑警大队(邮编:266033)
中共青岛市市北区委政法委员会
平安市北建设及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
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
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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