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宣布以下4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示十日后计算。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KIM KI PUNG ,男,国籍:韩国,护照号码:M427C7400,居留许可号码:104102262,有效期至2026年9月30日。因该人已离职离境,原聘雇单位已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告知不能再使用原居留许可出入境。
WO JE SUK ,女,国籍:韩国,护照号码:M56798027,居留许可号码:104102261,有效期至2026年9月30日。该系随行家属,因该丈夫已离职离境,原聘雇单位已与该丈夫解除劳动关系并告知不能再使用原居留许可出入境。
CHOI SANGWOO ,男,国籍:韩国,护照号码:M222R4167,居留许可号码:104519894,有效期至2026年6月19日。因该人已离职离境,原聘雇单位已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告知不能再使用原居留许可出入境。
KIM JAETAK ,男,国籍:韩国,护照号码:M127L0973,居留许可号码:104109166,有效期至2026年12月15日。因该人已离职离境,原聘雇单位已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告知不能再使用原居留许可出入境。
特此公告。
青岛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6年3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