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崂山区大队车辆拍卖报废公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10-29
字体大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公告如下

  20221231日前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的其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携带身份证明及相关手续到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崂山区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对扣留车辆予以处理。

  附件逾期未接受处理扣留车辆明细.xlsx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崂山区大队   

2025年10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