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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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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在辖区内新增及复用7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将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附件:新增及复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点位

  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4月17日

  附件:新增及复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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