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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市公安局党委(扩大)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总结市公安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研究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工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于瑞波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公安局领导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高点站位、高标推动,突出实干、注重实效,一体推进学查改,学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达到预期目的。
会议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强化理论武装,常态化开展政绩观教育,重点抓好各级主要领导干部、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教育培训,强化示范引领、反面警示,做到常学常新、常思常悟。要深化整改整治,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回头看”,按照“三个对照”要求经常性查摆,系统梳理整改整治台账,加强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深化民生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治理和专项化解,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加强户籍、车驾管等服务供给,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要树牢实干导向,用好考核指挥棒,健全精准化、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从质、效、态、率等维度综合评价,引导全警多做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工作。完善表彰奖励、选人用人、容错纠错机制,强化正向拉动,激励履职尽责,营造比实干、比实绩、比担当的浓厚氛围。要严实管理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刚性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对重大决策的科学论证,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健全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长效机制,常态化落实谈心谈话、教育引导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倾向,保持队伍良好作风形象。
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市公安局主会场列席会议,各分(市)局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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