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之事 无小事”,青岛地铁公安时刻牢记为民服务宗旨,为群众提供贴心暖心的便民服务,积极办事、解民忧,让群众时刻感受到平安就在身边。
2月6日,4号线张村站警务室接到乘客报警,称自己乘坐地铁在张村站下车时,将随身物品遗落在地铁车厢内,经民警工作,次日将遗失物品交还给乘客。
2月9日17时,张村站警区接到乘客王先生报警,对方称自己在乘坐地铁四号线于大埠东站下车时,发现随身携带的一个快递盒不见踪影。当日18时,民警将物品找回,交还给王先生。
2月13日,在海泊桥站执勤民警刘哲昊,接地铁工作人员电话求助,称有人捡到现金1542元,无法找到失主,需要警方帮助查找。经民警工作,当日找到失主,经核对将钱款交还失主。
2月13日,傅先生乘坐蓝谷快线在枯桃站下车时将一个黑色单肩背包(内有身份证1张、银行卡2张、越野车钥匙1把)不慎遗失,遂报警求助。执勤民警接警后,询问了解其行程轨迹及背包外观特点。通过多方电话联系找到遗失物品,于当日交还给傅先生。2月14日,傅先生亲手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一心为民 敬业正直为民解忧”的锦旗送至海洋大学站派出所,以表达其对民辅警帮助其找回遗失物品的感激之情。
2月15日15时,苑先生到香江路站警务室报警,称从海泊桥站上车,途中经转井冈山站乘坐西海岸快线,在香江路站下车后发现自己手机丢失,请求民警帮助找回。经过民警三个小时的查找,当日将手机寻回,民警将手机交还给苑先生。
警方提醒
出门在外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切不可因一时粗心大意造成不必要损失若捡到或发现无人认领的物品请及时交给相关工作人员或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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