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更好地回应群众需求,青岛公安依托官方公众号推出“为您解答”栏目,解答网友关心关注的公安高频业务问题,直观简洁地将“您最需要”的呈现出来。还等什么?让我们一起看看丰富精彩的内容吧~
“我的车要抵押出去,该怎么操作?”
“怎么申请车辆抵押?”
……
别急!
小编为您解答
车辆抵押登记办理指南
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申请抵押、解除抵押登记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确认申请信息。抵押、解除抵押登记业务全市通办,可就近到青岛市车管所或交警大队车管分所办理,如在设有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汽车销售公司(4s店)购车,可一并办理注册登记、抵押登记业务,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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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事项
NO.1 办理所需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属于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供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抵押合同;
5.属于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还应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6.属于代理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或在“交管12123”APP上电子委托凭证。
NO.2 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二步:领取签注完毕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NO.3 温馨提示
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营业执照及公章影印件等信息统一录入登记系统的,办理机动车抵押及解除抵押登记时,可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需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
小伙伴们
都了解了吗?
如果还有其他
车驾管方面的问题
可以给我们后台私信或者留言
小编看到会第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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