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岛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字体大小: 打印
  • 索引号 00511853400020020160010
  • 主题分类 公安
  • 成文日期 2016-09-22
  • 发布日期 2016-09-22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公安局
  •   2016年青岛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发〔2016〕17号)的部署,认真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和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工作,不断增强公开实效。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推进公安行政审批公开。全面梳理公安行政审批事项,依托青岛政务网、青岛公安网(http://www.qdpolice.gov.cn)向社会发布 (涉密事项除外)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条件、办理流程以及承诺期限,并提供电子文档下载服务。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安出入境、交警专业分大厅提供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取阅。

      (二)加快推进公安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继续扩展公安数据开放内容,不断完善公安数据开放清单。通过青岛交警微信公众号(微信号:qdznjt)、“青岛智能交通”手机APP和青岛公安交通信息服务网,提供实时路况、路况快照、机动车违法微信提醒等功能。在现有交通违法信息查询服务基础上,通过青岛交警微信公众号向群众提供交通违法行为现场图片信息。

      (三)推进公安网上服务公开。升级青岛公安网上服务平台,完善青岛公安网门户网站功能,开通青岛公安手机APP和新版青岛公安微信公众号。拓展网上办理审批服务事项,方便群众办事。开通居民身份证办理进度查询服务,完善道路交通违法处罚网上办理,推出出入境证件办理预约服务、公章备案网上查询及网站备案“一站式”网上服务等网上服务业务,方便群众通过网络及时查询办理公安业务。

      二、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公开。

      (一)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推进公安机关相关政策、创新举措公开,主动通过新闻媒体、青岛政务网、青岛公安网、青岛公安微博、微信以及青岛公安APP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扩大传播范围,加大解读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

      (二)推动重点领域政策信息公开。重点围绕驾考制度改革、户政服务管理、出入境管理等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领域,加大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工作进展情况,明确办理程序和具体要求。

      三、围绕公安机关自身建设推进公开。

      (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反馈意见搜集、采纳情况和未与采纳的理由等。在实行交通组织优化方案、区域交通微循环实施方案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前,主动通过新闻媒体或网络进行公示,开展民意调查。对于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组织评估,公开评估情况。

      (二)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年度工作报告、工作计划以及重要会议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上级公安机关、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

      (三)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市财政局批复决算后20日内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表等信息。

      四、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落实同步解读机制,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建立领导干部宣讲解读政策机制,对于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年度解读重要措施不少于1次。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涉警政务舆情监测力度,建立重要涉警政务舆情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于重要涉警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按要求第一时间获取上报,第一时间研判处置,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涉警重大突发事件时,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警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涉警突发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三)更好发挥媒体作用。积极借助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于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动态等方面信息,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主动加强与各级各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供信息服务。

      五、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和青岛公安网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重要作用,统筹规范栏目设置,消除栏目缺失和重复现象,增强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强化警民互动沟通,提升9600110民生警务热线、网络在线问政、局长信息等服务效能。积极开展110、119等主题宣传日活动,增进警民互动交流。

      (二)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化管理化水平。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1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