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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1-23 来源 : 青岛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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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安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青岛市公安局编制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11日至2024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岛市政务网(网址:http://www.qingdao.gov.cn/zwgk/xxgk/gaj/gkzn/)、青岛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网址:http://police.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请联系青岛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532-66570072,电子邮件:ga.zfxxgk@qd.shandong.cn

一、   总体情况

2024年,青岛市公安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履行法定公开职责,增强警务透明度。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2024年法治蓝皮书《中国公安法治指数报告》,青岛市公安局在全国72个参评公安机关中名列第一,连续四年保持全省公安机关第一。

(一)     主动公开。一是规范公开内容。编制公安领域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并动态更新,发布政务信息1万余条,政务新媒体矩阵发布稿件4.1万余篇,总阅读量达3.8亿余人次。二是提高政策解读内容质量。对具体政策条款和事项进行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不断丰富解读内容。2024年共发布政策、服务解读15条。三是人大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主办的29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扩大公安数据开放,推进数字警务建设。发布道路交通管理数据100余条,保安服务、印章承刻等领域的17类数据定期更新。五是开展警营开放活动。组织“警营开放”活动190余场次,6000余人次走进警营,9.8万人次线上参与了“警营开放”活动,3.2万人次现场体验感受公安机关的登门服务,关注量520多万人次。六是做好重大决策意见建议征集反馈。向社会公众进行6次意见建议征集,并反馈意见建议征集采纳情况结果,实现征集与反馈的关联性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2件(较2023年上升54.3%)。其中自然人申请410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2件,无匿名申请,全市公安机关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被行政复议16起(较2023年上升60%),被行政诉讼3起,未出现被纠错和败诉情况。2024年,青岛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无行政收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二是推进全过程阳光执法,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标准,以行政执法全过程公开推动行政执法更规范、更高效三是聚焦企业群众需求,优化完善服务标准、业务流程意见反馈等信息公开。四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汇总公布了《青岛市公安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青岛市公安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五是改进行政执法统计年报,丰富年报形式,通过图表等形式提高年报的可读性和知晓度。

(四)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线下政务公开场所和平台建设,新增1处政务公开专区,规范设置15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受理点。二规范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政务新媒体“瘦身提质”,将原58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精简合并为43个,使公安政务新媒体更贴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三是重视移动终端的服务功能,在官方网站提供“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公开查询系统”移动终端二维码,提高行政执法事项公开覆盖面和便捷度。四是对门户网站进行便民升级改造,调整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增设“律师查户口”“网上‘民意110’”等功能模块,提供更高效的公安便民服务。

(五)监督保障。制定出台《青岛市公安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展点面结合的业务培训。目前,市级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专职工作人员1人、兼职工作人员1人,局直单位及各分局分别设专管人员。2024年,青岛市公安局共组织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7次,指导、培训工作人员350人次。青岛市公安局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综合考核。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3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0.5312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8.5757

行政强制

6529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059.82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8

1

0

0

0

1

4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7

0

0

0

0

0

3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5

0

0

0

0

0

5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67

0

0

0

0

0

26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4

1

0

0

0

1

56

(七)总计

378

1

0

0

0

1

38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2

0

0

0

0

0

3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3

 0

3

 16

 0

 0

0

 2

 1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青岛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警务数据开放力度存在短板,执法公开模块建设需进一步优化。同时,对于公共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校园安全、防范电信诈骗等社会热点问题,开展意见建议征集调查和与群众的实时互动交流较少。为进一步提升青岛市公安局警务公开“透明度”、政务信息发布“权威度”和政务服务“便捷度”,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数字化公安,青岛市公安局将立足服务人民本位,继续优化警务公开工作顶层设计,重点对执法规范化、政务服务便利化、警民互动交流、公安数据开放等环节总结提升,形成具有青岛公安特色的警务公开制度与实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青岛市公安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本年度,青岛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本年度,市公安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93件(主办29件、协办64件),其中人大建议46件(主办17件、协办29件),政协提案47件(主办12件、协办35件),全部按时办结,并通过青岛政务网公开发布。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4年,青岛市公安局对门户网站再一次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规范化、便利性和精准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11日至20241231日,数据包含市公安局内设机构及各直属单位。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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