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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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19号,邮编:266071,电话:0532-85912830,传真:0532-85912663,电子邮箱:qdmfj@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民营和中小企业有关政策和措施,积极回应市民关切,持续优化提升政务公开体验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方面

紧紧围绕服务民营和中小企业工作,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定不移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解读,全年共组织4场新闻发布会,对青岛市加快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青岛市雏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进行全面深入解读,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严格执行信息日常发布机制,全年通过青岛政务网、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网站、“青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主动发布各类信息1167条,提升信息扩散效应,形成传播合力。2022年,通过青岛政务网、网站主动公开了《青岛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青岛市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奖补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做好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出具告知书,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维护政府部门的形象。2022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件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制度,制定并实施《2022年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各类公开平台职责分工,明确更新的标准要求,建立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增强开展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优化调整网站栏目,专栏化运营微信公众号,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2022年,青岛政务网累计发布信息99条,网站累计发布信息396条,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672条。同时,按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要求,多次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监督保障

制定完善《市民营经济局2022年第三季度政务公开优化提升指标体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同时,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和“三审三校”机制。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对政务公开重要性、主动公开相关要求、政务新媒体管理运维等多个方面进行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以文字材料解读为主,缺少图文、视频、媒体解读等材料。二是解读内容还需深入。

(二)改进措施

一是制作一张图等新媒体产品,切实提升用户浏览及使用体验。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内容,对重要政策文件从不同角度进行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印发《2022年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市民营经济局政务公开工作量化考评责任分解,建立2022年市民营经济局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工作台账,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50件,其中牵头主办20件,全部按期办理完毕。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为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以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解读、一口兑现、一口服务、一口评价”为目标,迭代升级“青岛政策通”平台,聚焦政策兑现,集成在线申报、在线审批、结果公示、资金兑现、流程监管等功能,最大化减少企业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间,全面实现了财政惠企资金兑现的全流程服务。截至目前,平台累计浏览量突破430万次,汇集政策信息超2.4万条,超1万家企业完成92个财政奖补项目线上申报,累计兑现财政奖补资金近18亿元。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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