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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青岛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实施细则》,我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青岛市优质中小企业(含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信息更新填报工作。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更新的企业(附件1、附件2),按照《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取消其复核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1.2025年未进行年度信息更新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公布).xls
附件2.2025年未进行年度信息更新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公布).xls
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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