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民营经济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创建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为主线,以深入推进壮大民营经济攻势为抓手,以“民企创意”“双湾计划”等平台矩阵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大要素供给,营造发展生态,努力形成民营经济发展和中小企业成长的“热带雨林”生态,为全面推动“十四五”时期我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一、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夯实民营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1.推进壮大民营经济攻势。坚持用市场的逻辑谋划、用资本的力量推动,明确攻势3.0版,进一步搭平台、建生态、解难题,不断成就企业家创新创意创造。加强统筹调度,不断增强攻势推进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咬定目标、全力攻坚,全面推动攻势3.0版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2.创建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加强和国家发改委的沟通对接,及时掌握创建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创建方案,推荐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举措,定期汇报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典型经验和创新成果,持续推动创建工作落地落实。
3.因时制宜持续完善政策措施。积极统筹民营和中小企业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持续完善支持民营和中小企业抗疫情、保经营、稳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政策兑现考核力度,增强企业获得感。
4.深入推进民营中小企业立法工作。出台《青岛市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办法》,推动《青岛市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地方性法规调研类计划,从财税、金融、创业创新、市场开拓、权益保护等方面为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强化制度保障。
5.高质量编制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宏观引导,编制《青岛市“十四五”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规划》,谋划我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蓝图。
6.持续优化民营中小企业统计监测体系。持续优化《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运行监测指标体系》和《青岛市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制度》,进一步健全数据调度和定期发布制度,探索编制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指数报告,为科学决策提供权威、准确的数据参考。
7.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积极发挥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强化统筹领导,加强部门和区市工作联动,形成跨部门、跨区域推动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合力。
二、切实搭建平台激发活力,提升民营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效能
8.建好用好“政策服务”平台。运行好“青岛政策通”平台,持续推进功能迭代,探索实施惠企政策政策“免申即享”,在企业精准画像上和继续深化政策服务流程再造上持续下功夫,更好地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解读、一口兑现、一口服务、一口评价”,努力把青岛政策通平台建成企业和群众真正信赖的桥梁纽带、服务助手。
9.搭实赋能“民企创意”平台。聚焦全市13个产业链发展,每季度举办民营经济创意会,鼓励民营企业围绕产业链条和产业集群提出发展创意,进一步激发发展活力和激情。定期召开创意项目落地推进会,协同各相关部门和区市,整合更多专业机构和专业力量,推动高价值“创意”实体转化,全力打造“政策配套齐全、金融资本助力、应用场景开放、资源充分对接”的项目落地闭环生态。
10.拓展深化“双湾计划”平台。深入推进“胶州湾对接深圳湾”民营和中小企业行动计划。拓展延伸“双湾计划”外延,探索建立“长三角协同创新中心”,以“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中心”和“长三角协同创新中心”为支点,全方位对接产业、创新、人才、资本等资源,建立“创新飞地”“双招飞地”。
11.做大做强“双招双引”平台。依托“互联网+”,创新线上招商方式,抓好项目谋划,重点瞄准行业百强、地方百强等民营龙头企业,形成“引进一批、在谈一批、储备一批”的招商引资格局,坚定不移促进项目落地。
12.联通提升“对外合作”平台。发挥“一带一路”(青岛)中小企业合作区作用,探索在合作区内设立青岛市“一带一路”中小企业合作服务平台,举办市长杯创新创业大赛“一带一路”国家中小企业创新专题赛、国际采洽会“一带一路”专场,组织中小企业参与国际交流和产学研对接等国际交流和招商活动,将其打造成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小企业产业合作的试验区、践行国家战略的先行区、山东面向世界发展的桥头堡以及青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新高地。举办2021青岛中小企业国际采购暨合作洽谈会。组团参加“中博会”“APEC技展会”等重点展会。加大与德国中小企业合作力度。
三、坚持分类培育,大力打造民营和中小企业“热带雨林”发展生态
13.坚持不懈培育参天“乔木”。积极培育年营业收入冲击1000亿、800亿、500亿、300亿、200亿目标的龙头民营企业,全力支持其进入山东省民营企业1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行列。举办年度全球独角兽企业500强大会,探索建立全球独角兽企业500强创业产业园,培育和引入更多的独角兽企业,打造独角兽企业良好的成长空间。
14.大力推进培育茁壮“灌木”。继续推进优势高成长企业分类培育工作,支持民营企业做优做强。2021年培育认定500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评选20家“隐形冠军”,力争新增20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20家省瞪羚企业、力争1-2家省独角兽企业、60家省专精特新企业。实施专精特新、隐形冠军、小巨人、瞪羚、独角兽等新锐企业资本市场培育行动。
15.构建机制培育葱郁“小草”。构建高科技高成长企业“育林扎根”培育机制,开展全市高科技、高成长企业挖掘、遴选、培育工作,建立高成长企业培育库,形成“发展链接清晰、扶持机制完善、培育方式精准”的培育体系,帮助高成长企业更好发展,提供定制化服务。组织召开高科技高成长企业发展论坛和2021年度新经济头部企业闭门会活动。
16.提质增量打造“创新创业”平台。拓宽参赛的行业和领域,高水准办好第七届“市长杯”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形成办好大赛与挖掘培育“四新”项目的良性循环,促进双创资源对接、优质项目落地、企业加速成长和产业深度融合。
17.“上”“用”平台实施赋能行动。推进落实《青岛市世界工业互联网之都建设工程中小企业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开展引导、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上平台用平台,重点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中小企业,提升我市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相关产业链综合竞争力。
四、精准施策,系统破题,着力强化民营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障
18.全力争取在青岛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子基金,探索市场化建立中小企业风投基金。全力推进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在青岛设立子基金,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子基金申报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全力做好申报工作。市场化对接基金及管理公司,探索引进中小企业风投基金。
19.建设启用全国性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大数据平台(青岛)。运用大数据技术,共享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创新企业信用融资服务产品,简化申请手续,为企业提供便捷化的综合融资服务。继续加大力度降低融资成本,更好发挥市级转贷引导基金作用,修订完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0.深入推进“借力扬帆”行动。继续实施好小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继续推进“借力扬帆”行动,对接知名院所和专业机构、公司等,建立合作关系,搭建资源平台,最大限度的借助外部优质资源,促进我市民营和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
21.扎实做好“六稳”“六保”特色服务。持续推进“我为企业找订单”等活动,持续打造活动品牌。深挖一批优秀互联网平台企业,协助企业开拓市场,帮助企业展示形象、推介产品、寻找订单,保经营、稳发展。
22.实施青岛民营中小企业大学提质扩面计划和中小企业管理与创新对标树标工程。突出青岛民营中小企业大学“实战、实训、实效”的办学特色,汇聚优质培训资源,分期培育“百千万”民营企业家队伍。实施中小企业管理与创新对标树标工程,围绕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等,对照国内外标杆企业找差距,开展集中培训、参观体悟、现场诊断咨询等,帮助企业学习新理念、新知识、新模式,开阔思维,提升管理和创新能力,建立示范企业。
23.构建高品质中小企业服务生态圈。深化与德勤中国、中企思智库、长城战略咨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民营企业研究中心等平台机构合作,联合开展产业(企业)调查、研究、分析。夯实服务载体,培育认定10个市级、2个国家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10个市级、2个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强化中小企业平台基地联动,召开企业服务大会,全年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活动400场次以上。
24.培育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工作流程和规范,围绕我市新旧动能转换要求和总体布局,支持、引导和帮助民营企业组建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持续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25.强化民营中小企业权益维护。加强民营企业“市委书记信箱”、12345政务服务民营企业热线工作督导,推动企业诉求的高效办理,打造民营企业家反映难点问题、化解焦点诉求的重要窗口和渠道。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清欠工作决策部署,常抓不懈推动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清欠工作常态化。大力宣传《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法规,督促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坚决防止“边清边欠”“前清后欠”,打造全市经济发展良好营商环境。
26.着力打造过硬干部队伍。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执行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抓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控廉政风险,打造“清廉助企”品牌。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丰富党建活动形式,以“三述”为抓手,深入开展党员“学、管、带、联”行动。加强“三化一型”干部队伍建设,强化领导班子和党员终身学习理念和主动担当意识。
27.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发挥法律服务顾问作用,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发布。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和定期清理工作。实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规范我局权责事项。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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