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等六部门联合转发,并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要求各地市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将确保安全作为基本前提,贯穿电化学储能发展各个环节。
市发展改革委主动作为、靠前行动,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聚焦电化学储能电站全流程安全管理,切实保障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可靠运行。
一是强化统筹部署,压实安全管理责任。第一时间转发国家、省相关文件,并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区(市)发展改革局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各项目单位要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统筹做好全过程安全管理。二是强化协同联动,凝聚安全管理合力。成立由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局组成的新型储能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联络员机制,编制综合监管事项清单,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跨部门联动检查及信息共享机制。三是聚焦风险防控,严格安全隐患排查。赴即墨区、平度市,对在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开展专项检查,强调要统筹做好项目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及退役全过程安全管理。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持续强化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推动我市电化学储能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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