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2年度国家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通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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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发展改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首台(套)示范应用为突破口,推动能源领域重大技术装备水平整体提升,根据《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号)和《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国能发科技〔202281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有关要求,现开展2022年度国家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征集工作,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属于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套)或前三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

申报方向重点聚焦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电、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氢能及其综合利用、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节能和能效提升等领域。

二、申报程序

(一)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原则上由用户企业牵头联合研制单位申报,尚未确定依托工程的技术装备,由研制单位根据技术装备突破情况申报,并按要求报送《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详见附件1)和《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材料承诺书》(详见附件2)。

(二)请各区(市)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按照公正、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组织好申报和推荐工作,并填写《推荐函》(详见附件3)和《区(市)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汇总表》(详见附件4)。

三、有关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推荐函1份(正式公函,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刻录,参考格式见附件)。

2.申报材料书面材料一式4份及电子版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包括WORD文档和PDF扫描文档,光盘刻录,每个项目不超过30M)。

3.装订要求:胶装、蓝色封皮。

(二)报送方式

1.请各区(市)发展改革局将申报材料于1020日前统一报至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处(市政府10457房间),同时电子版资料发送环资处金宏和邮箱fgwzyhjc@qd.shandong.cn

2.推荐函及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的不予受理。

(三)总体要求

1.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存在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该单位申报资格。各区(市)发展改革局要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内容真实准确。

2.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标准要求高,各区(市)发展改革局要坚持优中选优,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质量。

 

附件:附件1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参考).doc

                      附件2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材料承诺书.doc

                      附件3推荐函.doc

                      附件4区(市)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汇总表.doc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930     

 

         (联系人:战晓晓,联系电话:8591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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