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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民办学校自愿申请,我委会同市教育局联合审核认定,确定青岛耶胡迪梅纽因学校列入我市非营利性中等及以下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市场化改革试点学校范围。
自2026年秋季入学起,青岛耶胡迪梅纽因学校学费、住宿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学校综合考量发展定位、办学水平、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自主确定。学费、同等住宿条件的住宿费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及就低原则执行,收费标准上涨的只限新生;降低的,老生新生一起执行降低后的标准。收费标准至少三年内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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