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交线路相关票价政策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5〕123号)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5-06
字体大小: 打印

各区(市)发展改革局、交通运输局,青岛城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我市现行公交线路票制票价政策及公交线路车辆配置调整情况,经研究,现将更新后的公交线路票价政策通知如下:

一、票价政策

(一)对1路等169条公交线路实行季节性票价。

(二)对122路等51条公交线路实行一元一票制票价。

(三)对隧道1路等4条公交线路实行全年空调票价。

(四)对401路等37条微循环线路实行一元一票制票价。

(五)对7路等49条公交线路,实行“一线两制”政策。

(六)对304路仍实行人工售票累进制票制票价。

季节性票价是指开启空调时票价为每人次2元,不开空调时票价为每人次1元。“一线两制”政策是指空调车实行季节性票价,非空调车仍执行原票价政策不变。空调开启时间为每年的7月1日至9月15日、12月1日至次年的3月15日止。使用琴岛通卡乘车实行8折优惠。特殊群体票价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有关要求

(一)公交运营企业应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对实行“一线两制”的线路,应合理制定运营计划,在车辆醒目位置标示乘客能够明显辨识的运营车辆类型与票价信息,自觉接受乘客监督。

(二)对仍保留的隧道公交等常年空调线路,因客观原因尚未配备空调车的,票价应按每人次1元收取,并在车辆醒目位置标示。

三、执行日期

本通知自2025年5月7日起执行。本文件发布后新增公交线路,以公开发布的票价文件执行。

 

附件:线路明细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6日


附件:线路明细.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