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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1月正式实施。
《办法》共八章30条,包含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归集、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信用信息应用、信用信息异议和修复等内容,旨在以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规范青岛市行政范围内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信息的记录、报送、认定、处理、推送、归集、公开、共享、异议、修复和应用活动的管理。
《办法》通过信用手段,严格约束交易行为,进一步规范了青岛市行政范围内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信息管理,推动公共资源以信用约束的形式放在“阳光下”交易,更加公开、透明、有序。下一步,全市各有关单位将按照《办法》规定,通过信用信息管理,健全信用信息归集“一张网”,构建信息互通“一盘棋”,形成信用信息管理“一体化”,推动市场环境不断优化、市场活力持续激发,最终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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