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市二〇一七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二〇一八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8-05-18 来源 :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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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生产总值实现11037.28亿元,同比增长7.5%。

  (一)产业发展量质齐升,新旧动能有序转换。启动实施“双百千”行动,分类制定98个行业“一业一策”行动计划。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5%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均增长10.9%。农产品加工实现产值1300多亿元。海洋生产总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明确“四区一带多园”的发展新格局。

  (二)市场主体培育壮大,高端要素加速聚集。新登记市场主体25.1万户,总量达到118.7万户;“新经济”法人单位数占全部法人比重超过43%。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39家,国家级创业孵化载体达到129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3.75件,获批国家首批知识产权强市、济青烟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海水稻实现测产。累计集聚高端研发机构48家,签约来青高校达到30所,人才总量达到180万人。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5家,金融机构总数达到242家。

  (三)内外需求总体平稳,经济结构更加优化。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4535亿元,增长10.6%。旅游消费总额增长14%。200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全部开工,完成投资1726亿元。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4%,高技术投资、现代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16%和18%左右。货物进出口、出口分别完成5033.5亿元、3031.8亿元,分别增长15.7%、7.5%,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进出口总额占全市比重达到49.4%。

  (四)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发展动力明显增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年为企业减少地方税费180亿元,房地产库存保持至合理区间。深化“放管服”改革,4519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其中1878项实现“零跑腿”。西海岸新区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复,即墨撤市设区区划调整顺利完成。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实施“千企招商大走访”活动,新增签约项目642个。开通4条洲际直达航线,成功举办金砖国家协调人第二次会议等国际活动,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保障工作进展顺利。

  (五)生态建设全面加强,城市品质加快提升。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国家海洋督察迎检工作。整改、取缔“散乱污”企业2400多家,完成14处黑臭水体治理,胶州湾海域优良水质面积达到71.8%,全市PM2.5、PM10平均浓度同比改善17.8%、10.6%。实施建设美丽青岛三年行动计划,拆除各类违法建设880万平方米。开辟调整市区公交线路22条,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0045个。新增清洁能源供热1300万平方米,完成海绵城市建设60平方公里、地下综合管廊工程30公里。新建改建市区公厕157座,改造农村无害化厕所51.5万座。

  (六)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社会发展和谐稳定。全市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1058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5.4%,10件33项市办实事全部完成。149个省定贫困村、231个市定经济薄弱村摘帽。城镇新增就业73万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660元、490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三连涨”。完成住房保障7052套(户),改造开工棚户区50677套(户),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50户。新改扩建标准化幼儿园100所,改造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100所,5所寄宿制高中投入使用。蝉联全国文明城市。

  二、2018年总体发展思路和预期目标建议

  全市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左右,货物进出口增长6%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7万元/人;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5件;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左右;全面完成国家、省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目标。

  三、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和举措

  (一)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优化新旧动能转换布局。西海岸新区、蓝谷核心区、青岛高新区、胶东临空经济示范区等区域加快先行先试。建设城市有机更新示范带。提升县域地区转型升级发展水平。二是推动重大事项落地。对照《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分解落实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等重大事项责任。三是加快“四新”“四化”发展。争取国家支持海尔、海信打造国家级智能制造平台,努力创建国家工业云制造创新中心,争取开展供应链创新发展试点,争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四是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建立“四新”“四化”项目库,加快推进空客直升机、歌尔科技产业园、力神电池等产业大项目。协调推进200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600亿元以上。

  (二)实施“双百千”行动,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一是分类推动产业转型。推进落实98个行业“一业一策”行动计划,力争本地营业收入过百亿、千亿的行业分别达到42个、6个,过百亿、千亿的企业分别达到28家、1家。二是提振发展实体经济。争创“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制定实施服务业创新发展意见,争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三是突破发展海洋经济。制定青岛市加快建设国际海洋名城行动计划(2018-2021年),推动5个省级海洋特色产业园和9个市级海洋特色产业园发展,争取主导产业海洋业务收入增长13%左右。四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争取全年市场主体总量突破130万户,新增“四上”企业650户以上、上市公司5家。五是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各区市、重点经济功能区提升产业园区服务水平和产业功能。推进出口加工区转型升级为综合保税区。推进即墨经济开发区、平度经济开发区、莱西经济开发区等省级开发区转型升级发展。

  (三)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经济发展创新力和竞争力。一是全面提升创新实力。加快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海洋国家实验室、国家深海基地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中科曙光研发总部基地等项目加快建设。争取高新技术企业超过2500家。二是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建设济青烟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加快国家海洋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推进蓝谷技术转移中心投入运营。三是优化创新生态。高质量建设“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四是加快人才集聚。实施百万人才集聚行动,全年集聚各类人才20万人以上。支持国际院士港建设。

  (四)实施重点领域改革攻坚,推动产权制度完善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一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争取不良贷款率低于全省水平。创新市场化债转股交易模式,健全股权退出制度设计等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和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放宽市场、行业、从业准入,推进“42证合一”,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行政执法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努力让“最多跑一次”和“零跑腿”成为常态。三是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成立民营企业权益保护中心,引导民营企业强强联合、抱团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健全企业家参与政府决策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大混合所有制改革力度。四是深化财税金融改革。深化市与区(市)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争取新增地方金融组织8家左右、培育和引进金融机构10家左右。五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出台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意见。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六是推进军民融合创新。持续创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探索开展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试点。组织认定一批市级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园区(基地)和示范企业。

  (五)实施国际城市战略,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一是创新现代产业精准招商模式。实施现代产业精准招商行动计划,争取全年实际利用外资突破80亿美元,到位内资超过2100亿元。二是提升现代国际贸易运行水平。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提升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水平。加快青岛口岸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全年实现国际贸易总额1265亿美元。三是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快建设欧亚经贸合作产业园,推进17个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办好东亚海洋合作平台黄岛论坛。四是提升全面开放水平。复制推广先进省市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争取国际中转集拼业务和大宗商品国际中转创新等试点。新开至巴黎、迪拜空中直航航线及欧美空中货运直航航线。全力做好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六)实施城乡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启动建设3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开工建设现代农业园区50个。全域创建农业“新六产”示范区,建设国际种都。二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新启动1000个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争创国家、省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三是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十百千”美丽乡村建设行动,美丽乡村达标覆盖率60%以上。四是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继续推进“多规合一”。开展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推进城市设计试点。开展老城区更新与活化研究,争取第二批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五是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胶东国际机场建设,确保主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实现济青高铁、青连铁路、董家口疏港铁路、地铁11号线和13号线建成通车,潍莱高铁全面开工。

  (七)实施建设美丽青岛三年行动,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一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做好迎接省级环保督察工作。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开展工业污染、机动车船排放污染、城市扬尘等专项治理。实施“蓝色海湾”治理工程。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争取列入国家首批节能量、用能权交易城市。新增造林面积12万亩。二是打造“洁序净美”的市容环境。围绕“完善、增亮、扩绿、添美、治乱、促洁、护安”,对133条城市道路、21座市管重点桥梁、20条重点河道以及铁路沿线、建设工地进行全面整治提升。三是加强市政设施建设。市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360万平方米,新增清洁供热能力2000万平方米。新建海绵城市30平方公里,争取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投入使用。推进“厕所革命”,市区新增、改造公厕230座。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四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深化智能交通建设。开辟调整市区公交线路50条。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加强共享单车监督管理。推进智慧青岛城市云中心和智慧市民服务平台建设,争取在青岛设置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争取5G商用试点。

  (八)实施民生重点工程,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深入开展金融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专项扶贫行动,实现10个市定贫困薄弱镇摘帽。二是促进就业创业。确保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实现政策性扶持创业1.5万人。三是稳定房地产市场。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开展租赁住房集中建设试点。启动棚户区改造3.5万套(户),完成住房保障7000套(户),改造农村危房1200户。四是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动我市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有关工作。对部分社保基金缴费费率进行结构性调整。五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建设中小学30所,开工建设普惠性幼儿园60所。新建院前急救站18处。建设社区养老服务场所20处。办好第24届省运会、第10届省残运会。六是抓好安全生产。严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努力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起数“三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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