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1-24
字体大小: 打印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11号,邮编:266071,电话:0532-85911218,电子邮箱:fgwbgs@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改革有关政策和措施,积极回应市民关切。

(一)主动公开方面。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大局和全委中心工作,积极通过委门户网站、青岛政务网、“青岛发改”政务新媒体等方式发布经济运行、项目建设、粮食价格等各类政策信息,持续提高政策知晓度,2023年,委门户网站总浏览量108.3万余次。修订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闻宣传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重大新闻发布,全年共组织10场新闻发布会,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型消费等重点工作进行全面深入解读,在全市率先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提振企业信心。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制作视频、图解等政策解读20条次,让公开直抵人心、通俗易懂、直观明了组织“新经济激活新动能”主题展览、粮油质量检验实验室开放日、大V见证青岛媒体行等活动,通过“面对面”交流对接,进一步拉近与企业、群众之间距离。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修订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精心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合法性审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2023年,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54件,办结151件,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出具告知书,全部实现办理零差错、零诉讼、零超期,有力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以公开透明为基本原则,细化网站管理工作职责分工,明确网站信息更新的标准要求,办公室定期对各处室报送信息进行提醒统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过不断完善网站工作机制体制,切实增强开展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的原则,对公开内容和保密性进行严格审查。

(四)平台建设方面。扎实做好青岛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在委门户网站加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飘窗,推动形成了解普查、配合普查、支持普查的良好氛围。持续完善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政民互动等功能,2023年委门户网站累计发布信息266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0条,政务动态信息233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320条。坚持把政务新媒体作为展示发改形象的重要平台,更新“青岛发改”微信公众号内容版块,2023年发布信息1166篇,订阅数达到8837个,信息发布数量增长227%。

(五)监督保障方面。遵循统一规范、分工负责、协同共建的原则,办公室负责门户网站的综合管理,各处室、委属各单位负责本领域责任栏目的管理维护,定期开展日常培训,将政务公开的触角延伸到全委各领域、各层级。好考核“指挥棒”,及时修订公开处室考核办法,定期通报政务公开经验报送情况,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0

5

0

0

0

0

14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1

0

0

0

0

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1

0

0

0

0

5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8

5

0

0

0

0

12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5

6

0

0

0

0

15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持续回应群众关切,依法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但在落实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利用H5、短视频、专家访谈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还不够多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利用短视频、一图读懂等方式,做好政策文件宣传解读,不断提升我委惠企利民工作的能力水平,持续提振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发展信心;二是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我委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2023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对政务公开有关量化考评指标进行责任分解,为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69件,全部按期办理完毕。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对《青岛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电力需求响应政策问答》与市民紧密相关的项目、电力、价格等加强图文解读,取得良好效果。精心做好“青岛发改”微信公众号内容设置,增加“要闻”“发改动态”等9个常设子栏目。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