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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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邮编:266071,电话:0532—85911218,电子邮箱:fgwbgs@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改革有关政策和措施,积极回应市民关切,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方面。紧紧围绕委中心工作,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定不移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多媒体联动发布,积极通过青岛政务网、委门户网站、青岛发改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各类政策信息,全面提高政策知晓度,2022年,委门户网站网站总访问量32.5万余次。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质效,全年共组织7场新闻发布会,对青岛市十三次党代会报告、青岛市激发市场活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青岛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2年版)等重点工作进行全面深入解读,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解读。2022年,通过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关于支持青岛市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青岛市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文件,同步发布一图读懂政策解读,第一时间将政策措施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等推送给公众。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托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平台、当面提交、信函申请等方式,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全环节全链条工作,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2022年,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88件,办结80件,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出具告知书,规范格式和内容,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以公开透明为基本原则,始终做到公开内容充实,公开时间及时,公开重点明确细化网站管理工作职责分工,明确网站信息更新的标准要求,建立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办公室负责定期对各处室报送信息量的数据进行统计,对各处室报送信息的质量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过不断完善网站工作机制体制,切实增强开展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我委门户网站首页新增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模块。持续完善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政民互动等功能,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方式。2022年委门户网站累计发布信息2100余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条,政务动态信息1887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48条,总浏览量突破73万次,为社会各界认识发改、关注发改提供重要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队伍的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网站管理人员、技术维护人员、信息报送员综合能力、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信息发布能力,为建设和管理好门户网站提供了实施的人才支撑。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的原则,对公开内容和保密性进行严格审查,填写政务信息公开台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2

6

0

0

0

0

8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1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3

4

0

0

0

0

5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75

5

0

0

0

0

8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1

0

0

0

0

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持续回应群众关切,依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但在落实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利用短视频、H5、专家访谈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还没有做到全覆盖,政策解读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98件,代表委员们的建议主要集中在能源环保、社会民生、双碳、产业等领域,其中牵头主办67件,为推动我委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政务公开创新情况

在政务公开创新方面,进一步深化政策解读,对《关于明确限时免费停车试点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青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与市民紧密相关的价格收费、基本公共服务等加强图文解读,取得良好效果。下步,我们将继续面向社会主动发布发展改革信息,提供办事服务查询,不断提升我委惠企利民工作的作风能力,不断增强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发展信心和获得感。

(三)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我委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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