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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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17〕7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改革大局,牢固树立市场化、法治化思维,加快机制创新,深化流程再造,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努力营造“三化三型”的政务服务环境。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依法履行行政职能

  (一)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服务效能。积极推进行政权力下放,对委托下放至各区市、西海岸新区管委的市级行政权力进行梳理确认,完成“强市放权”工作,会同各部门确认承接54项省级权限。开展审批时限寻标达标行动,赴深圳等城市,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对标整改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等事项审批时限进一步压减。在委门户网站开设“放管服”改革专栏,发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和“证明事项”清单,同步修订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依法高效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二)推广运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持续推广运用“青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加强发改、建设等部门和国家、省、市、区(市)互联互通,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通过在线平台对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等信息进行动态监管,切实发挥在线平台抓投资、管项目、优环境的重要作用。2019年,全市通过在线平台办理投资项目审批办件量为10908件,其中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项目为9140件,政府投资项目审批1768件。

  (三)加强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依据《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开展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核查,依托青岛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发起现场核查任务2次,抽取核查项目14个,检查结果均录入平台并进行网上公示,相关检查资料建卷归档。同时,组织开展全市发展改革系统跨部门联合监管调研。

  (四)突出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支撑“一网通办”的实施意见》,推进“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创新开展了“信用+政务服务”项目建设,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位居第一。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牵头发起“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出台2019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和《营商环境考核实施细则》,高质量完成了24项营商环境重点改革工作任务,青岛市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得到显著优化。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把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关,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在委门户网站开设“规范性文件”专栏,建立部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台账,对需要修订、续期的规范性文件提前评估,确保文件准确有效、衔接有序。2019年新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4件,先后完成了涉机构改革、公平竞争审查、营商环境优化等5次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对牵头起草的16件市委规范性文件、211件市政府文件和22件法规、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分别提出废止、失效、继续有效等清理意见。

  (二)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和“三定”方案,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主体及依据、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出台了市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建立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事项目录清单,对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流程图、服务指南、监督途径等信息进行了依法公开。2019年,市发展改革委共受理办结行政许可事项21件,组织开展行政检查70次,期间未受理行政处罚事项。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年度行政执法分析,完成《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报告》。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19年,市发展改革委列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共1项,青岛市“突破平度莱西攻势”攻坚方案。《青岛市突破平度莱西攻势作战方案(2019—2022年)》,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经过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等法定程序,并印发实施。

  (二)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的通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对市政府常务会议题、市政府合同等32个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初审。按照《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等,对规划课题、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项目审批及上会议题等458个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2019年,聘用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合同、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并提供法律事务咨询等服务,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法治保障。

  (三)加强法治机关宣传教育。加强普法工作与机关党建、重点任务、行政执法等融合衔接,依托“青岛干部网络学院”、良法APP等网络平台,开展学法考法和法律知识竞赛,154名工作人员参加并顺利通过。组织开展《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学习,在委门户网站发布以案释法案例43篇,建立“法律法规宣传库”,收集各类案例50余篇,撰写《“十四五”法治青岛建设重点举措研究》等调研报告3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托“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进行动态审核管理,执法证持有率列入处室年度考核,组织28名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对21名执法人员执法证件进行年审。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建立行政权力运行“三张清单”。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和新“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和“互联网+监管”事项,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形成了市发展改革委行政权力运行“三张清单”。其中,权责清单共103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共109项,并按照“最小颗粒化”原则,细化拆分为132项实施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共38项。

  (二)加强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全面梳理委机关及委属单位廉政风险点,印发了《中共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2019-2021年)>的通知》(青发改党组〔2019〕78号),全面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认真贯彻《青岛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发挥委系统“七五”普法暨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委系统法治机关建设各项工作。2019年,市发展改革委发生行政复议案件1件,该案维持原行政行为,申请人未提起行政诉讼;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先进城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2020年,将按照国家、省和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聚焦聚力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发展改革重点工作,深入研究,统筹规划,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为全市发展改革工作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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