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9-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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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香港中路11号市政府前楼9楼;邮编:266071;电话:85911456;传真:85911455;电子邮箱:info@cnqd.net)。
一、概述
2008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以公开促效率、树形象,有力地推动了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各处室各负其责,分工合作,采取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一)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强化思想认识
全委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的理解,增强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委党组会议集中学习和审议了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政务信息传报制度》、《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发改委窗口工作暂行规定》以及其他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等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和规章已编入《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章制度汇编》。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集中学习并邀请市委信息处和市计算机中心的专家讲课,在全委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取得良好成效。
(二)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市发改委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党组书记、主任刘明君同志任组长,副主任李希琨和纪检组长徐卫国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法规处、重点项目办、投资处、社会处、规划处、监察室等承办具体业务。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
1、发布实施《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明确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从制度上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公开程序、流程,分工、责任、考核等作出明确规定。各处室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公开内容、形式等)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同意,统一报送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对外公开;对于公开重大敏感性信息,应报请委领导批准,按照相应的方式公开。其中,《发展和改革工作动态》由承办处室草拟,分管主任签发,标明“是否公开”;全市重点项目,由市重点项目办每半年提出可公开的项目名单及有关情况,报分管主任审签后公开;发展规划,由规划处会相关处室提供清样,分管主任审核是否上网。
2、完善实施政务信息传报制度。实行全委政务信息传报工作分工责任制,严格落实考核制度。委办公室每季汇总并通报各处室、部门传报及刊发的信息数量。将信息传报及采用情况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以《发展和改革工作动态》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反映我委工作动态、辅助领导决策。2008年
3、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需公开信息在公开前要经过处室负责人审核,重要信息经分管主任审核,把握不准的信息报市保密部门审查,确实不宜公开的信息必须书面说明理由。
4、制定实施《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我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分为网上受理和现场受理两种方式,设立受理机构和窗口,制订了详细的办理办法和依申请公开流程。
5、建立委信息员联系工作制度。信息员负责各处室信息组织上报工作和发改委门户网站维护工作,责任到人。多次组织召开全委信息员联系会议,协调调度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奖惩制度,对优秀信息员进行通报表扬。
6、健全内部受理投诉、监督查处机制。监察室负责全委政务公开投诉受理及日常监督检查,委内设立投诉举报意见箱,对外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委监察室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配合有关处室,定期督促及时督查政务公开情况和网上咨询办理情况。 
(四)认真编制信息公开指南、目录
全面系统地清理、逐条逐项地梳理我委信息资源。及时公布机构信息、公文法规等,对行政执法事项和办事服务事项从执法依据、办理条件、办理办法、办理时限等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新的办理流程,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在市政务信息公众网和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公布,随时更新,方便群众查询。
(五)坚持公开、工作“双向促进”
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和工作程序,及时发布有关方针、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众服务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公布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和信访、投诉举报方式;告知行政许可的内容、依据、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机构(包括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及程序、期限、结果,促进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细致化和办事质量、办事效率。我委政务服务中心坚持“尽职尽责、全心全力”服务理念,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一个窗口对外”、全过程问效,规范了办事程序,加强了内部业务监督,促进效能提高。今年以来,我委受理事项的平均办结时间较上年缩短1-2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一年来,我委在市政务信息公众网、市发改委门户网和全市主要传媒公开政策法规类信息156条,编发《发展和改革工作动态》、《发展改革新闻线索》1000余条,发布公文400多件、规划信息50余条、重点项目信息近200余条。及时办理“主任信箱”反映问题60余个,通过“在线解答”栏目回答企业、市民、投资者各类咨询100条次,公布图片及图片信息30余条、音频视频信息50余条。处理市长公开电话和政府信箱反映问题72件,答复率100%,群众诉求回复率100%,全年无投诉、举报。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296条次,其中领导批示50条次,报送质量和数量名列市直部门前茅。 其中,全年公开重大项目信息90多条。对社会和市民关心的城市基础建设,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奥帆赛场馆项目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石化、造船、汽车、港口建设等项目批准、公开招标条件、程序和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进行了信息公开,并以《2008年全市重点项目综述》、《前三季度我市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步增长》、《大项目支撑服务业发展新天地》、《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推介》、《2008年全市社会事业重点项目实现新的发展》等信息对全市的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综合介绍。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平台作用,主动公开信息。以青岛市政务公众信息网和市发改委门户网站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服务信息的主要形式,不断扩大网上审批、查询、咨询、投诉等服务项目的范围。围绕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工作标准、时限要求、服务承诺等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推动政务公开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同时,积极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网络,推动建立政务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我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分为网上受理和现场受理两种方式,设立受理机构和窗口,制订了详细的办理办法和依申请公开流程。
2、加强窗口建设。丰富政务公开形式,积极推行集中联合办理,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市政府审批办和行政审批大厅组建后,我委积极配合,党组研究确定,将全委2项行政许可、12项非行政许可、5项确认事项,全部交由大厅市发改委窗口受理,其中在大厅当场办结件占85%左右。同时在行政审批大厅窗口设立市发改委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完善内部管理运行制度,推动服务更加规范透明、便捷高效,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实行首问责任制。群众来我委办事,第一接见人能解决的必须负责解决,不能直接解决的,应将其带到指定的办事机构或窗口找到经办人。
3、借助各种媒体,加强对外宣传工作。本着“团结鼓劲、稳定发展、树立形象”的原则,重点总结工作经验,为全市发展和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改革中心工作,主动公开社会、市民关心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及时向青岛日报、青岛电视台、中国经济导报等新闻媒体提供稿件、图片、音像资料等新闻线索。近期,结合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新形势,我委依照全市新闻发布制度,以“发展改革年终盘点”为主题,向全市新闻媒体提供经济运行、重点项目建设、信贷融资、工业布局和功能区建设、服务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和社会事业、援川重建等宣传专题23篇,分批次在全市传媒发布,收到较好反响。今年奥帆赛期间,我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与青岛电视台联合推出“聚焦重点大项目专题”,宣传重点项目近60个。10月份循博会期间,加强与35家中央媒体联系沟通,集中进行我市发展循环经济、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宣传,树立了青岛良好形象。
4、加强与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和完善向人大政协报告通报制度。我委建立完善了与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制度,定期召开座谈会、情况交流会,随时向民主党派呈送工作信息和动态情况。今年11月份,我委邀请各界民主党派12位代表,通报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新的经济形势、节能减排、服务业发展、重点项目进展和“十一五”规划刚要中期评估等重点工作,听取各民主党派意见建议。坚持定期向人大有关工作室报告和政协有关工作室通报制度,今年以来,我们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根据要求报告了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进展情况,联合市政协相关工作室开展调研,提供了《“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与青岛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问题》研究报告。近期,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报告和通报了当前经济形势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5、积极做好“在线访谈”和网上意见征集工作。9月份开始,我委在青岛市政务网就《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组织开展中期发展评估工作网上意见征集,总结我市“十一五”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征求社会和市民意见,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今后发展的建议。10月8日,我委李希琨副主任在青岛市政务网以“科学发展,关注民生”为主题进行在线访谈,回答网民关注的经济形势、“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实施、城区老企业搬迁、轨道交通进展、看病贵、看病难等社会民生问题56条,普遍反响较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情况。
制定实施《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我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分为网上受理和现场受理两种方式,设立受理机构和窗口,制订了详细的办理办法和依申请公开流程。
(二)对依申请公开信件的处理情况。
1、审核。受理窗口收到《青岛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说明原因,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受理窗口向申请人出具《青岛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回执》。
3、答复。根据申请内容,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有正当理由,可以延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答复或提供信息并向申请人出具《青岛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延期答复告知书》。
4、信息提供。建立委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网络,由各处室信息联络员兼任,依申请公开内容涉及的委内业务处室要积极配合,根据掌握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报分管主任审签后在规定的时间给予答复。
除主动公开信息以外,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41件,全部按时办结。
处理市长公开电话和政府信箱72件,答复率100%。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处理市长公开电话和政府信箱72件,答复率100%,群众诉求回复率100%,无投诉及举报情况发生。
五、无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委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但距离全市政务信息公开的标准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于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强,公开信息还不够及时。虽然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制订了政务信息公开规章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办件不及时、办事效率不够高的问题;对于处室的信息掌握不全也不够及时,在推行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阻力;委内处室较多,很难全面的把我委的政务信息及时迅速公布出来;对处室的督促不够,存在部分处室上报信息推诿、拖拉的现象;另外,我委的许多信息涉及市重大项目建设或者企事业单位的商业信息,处室从安全保密角度考虑,不愿意主动公开。
针对存在问题,我委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委内各处室会议,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各处室加大工作力度,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提高办件办事的效率,加强与业务处室的沟通,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积极发挥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协调组织作用,调动各处室的积极性,建立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2、进一步拓展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我委门户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
3、加强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受理场所建设。配合全市行政审批大厅的建设,在我委的审批窗口加强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投入,逐步增加触摸屏等设备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在档案管、图书馆等场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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