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7个镇(街)获省乡村振兴示范镇认定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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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公布第二批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县、乡、村认定名单,我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西海岸新区宝山镇、海青镇,即墨区龙泉街道、段泊岚镇,胶州市洋河镇、李哥庄镇等7个镇(街)获认定为示范镇,西海岸新区泊里镇海泊村等44个村认定为示范村。

乡村振兴示范县、镇、村,是引领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先行军”。省、市层面将加大扶持和管理力度,一方面是多措并举予以扶持,聚焦示范单位需求,在涉农资金统筹、用地保障、人才引育、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库建设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和政策倾斜。通过省级融媒体对示范县、乡、村进行广泛宣传,总结创建经验、推广典型模式。另一方面,建立“定期复审、达标留牌”的动态管理机制,通过逐年提升评估认定标准,对复审不达标或出现重大负面问题的,取消荣誉称号,督促示范单位不断提升示范水平和质量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服务指导和宣传推介,指导督促示范单位积极探索乡村振兴新模式、新路径、新机制,为全省乃至全国乡村振兴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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