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续执行青发改价格〔2022〕304号文件的通知
字体大小: 打印
  • 索引号 2489247186838094979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3-11-13
  • 发布日期 2023-11-14
  • 发文字号 青发改价格〔2023〕301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延续执行青发改价格〔2022304

    文件的通知

     

    各区(市)发展改革局,各供热企业:

    根据我市三区非居民用热成本监审情况,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三区非居民用热价格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2〕304号)自2023年11月16日起延续执行,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或成本发生重大变化,将按

     

    规定适时调整。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3日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