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市北区洛阳路48号、52号等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字体大小: 打印
  • 索引号 2489247186370429040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3-07-04
  • 发布日期 2023-07-06
  • 发文字号 青发改价格〔2023〕185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财政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青政办发〔2014〕13号)、《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青土资房发〔2014〕376号)等规定,现将市北区洛阳路48号、52号,城阳区仙山花园、天一仁和·悦湖锦府(4地块)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情况

    市北区洛阳路48号、52号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共15套,分布在不同楼座和楼层。

    城阳区仙山花园项目位于城阳区南流路191号,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共108套,位于27号楼。

    城阳区天一仁和·悦湖锦府(4地块)项目位于城阳区岙东北路655-4号,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共64套,位于30号楼。

    二、同地段住宅市场租金标准

    根据青岛市价格认证和监测中心出具的同区域市场租金价格认定结论,确定各项目住宅市场租金为:市北区洛阳路48号、52号项目为22.60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城阳区仙山花园项目为17.00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天一仁和·悦湖锦府项目为12.00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三、承租家庭差别化租金标准

    按照《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青土资房发〔2014〕376号)规定,根据低收入户籍家庭的支付能力实行差别化租金标准,对应不同家庭收入标准,核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分为四档:第一档为0.75元/月·建筑平方米,第二至四档分别为按照同区域市场租金标准的30%、50%、70%制定。上述3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具体租金标准见下表。


    3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

    单位:元/月·建筑平方米

    项目名称

    市场租

    金标准

    差别化租金标准

    第一档

    第二档

    第三档

    第四档

    洛阳路48号、52号

    22.60

    0.75

    6.78

    11.30

    15.82

    仙山花园(27号楼)

    17.00

    0.75

    5.10

    8.50

    11.90

    天一仁和·悦湖锦府(4地块)(30号楼)

    12.00

    0.75

    3.60

    6.00

    8.40

    四、执行日期

    本通知自2023年7月4日起执行。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财政局   

    2023年7月4日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