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市)发展改革局,西海岸新区新经济发展促进中心,青岛自贸片区经济发展部、青岛高新区经济发展部、青岛蓝谷管理局经济发展和投资促进部: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产业〔2019〕1762号,以下简称《意见》),继续做好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以下简称“两业融合”)试点工作,经区(市)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集体决策等程序,确定2个区域、8个企业作为第二批市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单位(名单详见附件)。试点期限为2年,现就做好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试点目标
围绕《意见》明确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聚焦制约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难点问题,更好发挥试点的典型示范作用,着力完善体制机制,探索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融合发展新路径,发挥多元化融合发展主体作用,推进两业融合发展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打造一批深度融合型企业和平台,培育一批新业态新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完善试点方案
请各试点单位继续完善试点目标及任务,进一步梳理试点工作思路、具体可达的任务目标、拟推进实施的重点项目、支持试点的保障措施,以及培育两业融合的业态模式、探索融合的发展路径等,做好两业融合试点工作。在试点期内,各区(市)、功能区发展改革部门每年2月底前将上一年度试点单位发展总结报告审核后报市发展改革委。
三、及时总结经验做法
在推动试点过程中,要督促指导试点单位按照既定目标任务扎实有效推进,及时归纳提炼工作过程中的好做法好举措、新模式新路径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及时报送相关材料。我委将利用现场会、视频会、网站及新媒体宣传等形式进行推广,扩大两业融合试点示范效应和社会影响力。
附件:青岛市第二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名单.pdf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