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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发展改革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鉴于我市正研究制定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新政策出台前,《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9〕257号)继续执行。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