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名人故居保护利用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15日
青岛市名人故居保护利用规划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
目 录
前 言 5
第一章 青岛市名人故居保护利用概况 7
一、基本概况 7
二、主要特点 7
三、现状分类 8
四、存在问题 9
第二章 国内外经验与启示 11
一、主体:从一元到多元 11
二、方式:从建立名录到挂牌保护 11
三、范畴:从建筑本体到整体环境 12
四、管理:从静态保护到动态利用 12
第三章 总体要求 13
一、指导思想 13
二、基本原则 13
三、规划目标 14
第四章 规划布局 16
一、总体布局 16
二、"一山"核心区 16
三、"两翼"辐射带 17
四、"三湾"集聚圈 17
第五章 重点任务 18
一、分类实施保护修缮 18
二、统分结合展览展示 18
三、提升街区整体环境 19
四、推进旅游深度开发 20
五、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21
六、加强推介营造氛围 22
七、拓展名录挂牌保护 23
第六章 保障措施 25
一、完善工作机制 25
二、健全政策法规 25
三、拓宽融资渠道 25
四、加强人才建设 26
附件:1、专家评审意见
2、青岛市名人故居现状情况表--建馆类与挂牌类
3、青岛市名人故居现状情况表--拓展类
4、青岛市名人故居现状分布图
5、青岛市名人故居总体布局图
前 言
名人故居,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承历史记忆和城市文脉的重要载体,对于打造城市文化生态、构建城市文化坐标、促进旅游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青岛市是我国近现代文化名人故居分布最为集中的城市之一。数量众多、类型多样的名人故居,构成青岛历史文化名城的深厚底蕴和文化精粹,反映了青岛在"五四"运动等重大历史事件和多边国际格局中的政治影响力与历史性变迁,透视出"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青岛新文学的发展历程,昭显着青岛海洋科学家在开创中国海洋科学研究事业中取得的重要研究成果及其重大历史贡献,以及在中国教育大变革的背景下,青岛近现代教育的发展进程,表现了兼容开放的城市文化品格,具有丰富的历史、艺术、科研和文物价值。
当前,青岛市正致力于建设"文化青岛",实现"蓝色跨越"。保护好、利用好名人故居,对于建立城市文化自信,彰显城市文化气度,提升城市文化影响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价值。青岛市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和本土优势,依据《青岛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青岛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国内外名人故居保护利用经验,首次编制《青岛市名人故居保护利用规划》。
本规划名人故居,即在青岛市辖区范围内出生或生活、工作过,在近现代历史上做出过重要贡献,在某一领域、行业内产生过较大影响,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已故的各界知名人士的住宅建筑,包括继承、借住、租住、购买、建造的房屋。
本规划名人故居范围,以已公布20处名人故居为主体,同时包括根据《青岛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青岛文物保护单位名录》等文献,并通过专家推荐形成的拓展类名人故居。
第一章 青岛市名人故居保护利用概况
一、基本概况
1995年,青岛市政府通过了《青岛市关于兴建文化名人雕塑的意见》,对"青岛文化名人"进行评选并最终确定20位"青岛文化名人",同年,青岛市政府在"百花苑"内为20位文化名人塑立雕像。2003年,青岛市为20处名人故居设立保护标志。自2008年以来,我市陆续对福山路、福山支路、齐河路沿线的名人故居以及周边78个居民楼院进行了修缮,在福山路设置"文化名人一条街"标识。2000年和2010年,我市分别修缮开放康有为故居纪念馆与骆驼祥子博物馆(老舍故居),康有为故居纪念馆在海内外享有盛誉,骆驼祥子博物馆是全国首家以文学名著命名的名人故居类博物馆,这标志着我市在故居保护利用方面的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两馆自开放以来,共接待了60多万中外游客,相继推出了一系列主题展览,已成为我市重要的人文景观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社会效益显著。国家及省市领导多次视察名人故居,对我市保护利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目前,全市已公布名人故居20处,其中省级文保单位2处、市级文保单位13处、区级文保单位3处(详见附录1)。现已对外开放故居2处,其他仍处于个人居住、军队或单位使用状态。
二、主要特点
1、滨海特色鲜明。名人故居多荟集青岛湾、汇泉湾和太平湾"三湾"沿岸,依山面海,得天独厚的滨海风光赋予故居街区独特秀丽的滨海特色,呈现山、海、人、居一体的滨海格局。
2、名人身份多样。包括作家、教育家、科学家、政治家以及实业家等,故居名人身份类型多样。
3、居住年代集中。居住使用年代主要集中于20 世纪20 年代至40 年代,伴随"五四"新文化运动与国立青岛大学成立时期。
4、地理分布聚集。空间聚集分布于市南区西部老城区,少量位于市北区,为青岛环境优美居住区域。
5、建筑风格迥异。包括欧洲券廊式建筑、庭院别墅建筑、街市建筑等多种风格,部分采用了中西合璧建筑风格。
三、现状分类
1、建馆类
包括康有为故居和老舍故居2处。故居建筑、文化等方面价值较高,文保认定级别高,且故居产权归属清晰,文化资源丰富,所在位置环境优雅、交通便利,故居设施及建筑风格保护完善,运作形式为名人纪念馆或博物馆。
2、挂牌类
以闻一多故居、沈从文故居、梁实秋故居为代表,共18处。此类故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文化价值,已公布并挂牌标示,但故居设施及建筑本体风格一般,故居产权归属较为复杂,在条件成熟情况下可进一步实施保护利用,发挥故居社会文化功能。
3、拓展类
以赵太侔故居、蔡元培故居为代表,目前经专家推荐约30处。此类故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文化价值,但尚未实施挂牌保护,故居产权归属复杂,故居建筑本体的知名度一般,史料文献有待完善,亟待进行故居认定。
四、存在问题
1、产权关系情况复杂
目前,仅康有为故居、老舍故居由政府收购并辟建为纪念馆或博物馆,其他名人故居产权主要为军产、私产或单位所有,归各产权人或承租人管理使用,故居产权关系复杂,置换意向难以统一。
2、文化内涵发掘不够
由于研究理念滞后、体系凌乱、力量分散、经费不足等原因,名人故居文化内涵发掘力度不够,缺乏学术阐释深度与创新活力,故居保护利用的文化支撑相对薄弱。
3、社会资源利用不足
名人故居保护资金主要以财政为主,来源方式单一,缺少资助捐赠、企业投资等多种资金渠道,与故居相关的文化产业与旅游业发展滞后,社会力量未得到充分调动与发挥。
4、故居认定范围有限
由于文物文献匮乏、建筑档案缺失、认定标准存在局限等原因,造成多处故居未能及时被认定、保护和利用。以往名人故居的界定多集中于文化名人类,制约了名人故居资源的拓展。
5、整体环境亟待优化
故居整体环境品质不高,基础设施亟待改造,加之立法、规划相对滞后,未形成部门工作合力,保护利用宣传不够,影响社会公众对名人故居价值、地位、作用的认知。
第二章 国内外经验与启示
一、主体:从一元到多元
名人故居保护利用主体由政府一元化模式发展成为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模式,引导企业、个人共同参与故居保护利用,发展文化创意、休闲服务等产业。如美国名人故居保护主体以政府为主,以产权人和社会组织为辅,由基金会和个人以捐款形式参与保护利用。重庆市围绕名人故居引入文化旅游企业,积极发展故居旅游,同时实施故居提档升级工程,利用故居配套用房鼓励企业、个人发展文化服务业。福州市、天津市成立投资公司作为融资平台,结合老城区改造,依托故居资源发展文化产业或服务业。昆明市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故居保护,将名人故居建设成为博物馆、展览馆、陈列馆或文化创意产业经营场所。上海丰子恺故居采取"民办公助"模式,由名人后裔回购故居并进行管理运营。
二、方式:从建立名录到挂牌保护
故居保护利用方式呈现从建立名录到挂牌保护的发展趋势,保护手段更趋完善。如英国采取故居挂牌制,成立名人故居保护机构蓝牌委员会,由专业机构对故居进行挂牌保护。浙江省本着"保护建筑,挂牌为先"的原则,将名人故居列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或历史建筑,实行挂牌保护。上海市、广州市、杭州市、宁波市等地先后颁布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故居挂牌保护,同时通过新一轮文物普查,进一步拓展故居保护目录,将未纳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名人故居,纳入挂牌保护范围,确认保护身份,增强保护力度。
三、范畴:从建筑本体到整体环境
开辟故居旅游区或旅游线路,实现从建筑本体到街区故里的范畴转变。如绍兴市将鲁迅故居保护利用范围放大到"鲁迅故里",提出了历史街区整体规划理念,包括鲁迅故居、祖居、三味书屋、百草园、周家新台门、寿家台门等一批与鲁迅有关的古宅古迹。上海市针对名人故居集中区域,整合故居及其他资源设施,命名建设"文化名人街"、"文化名人楼"等一系列故居游览区。香港在南区循张爱玲、蔡元培等6名文学家早年在香港的足迹,串联名人故居景点资源,开辟香港"南区文学径",大力发展文化旅游。
四、管理:从静态保护到动态利用
名人故居管理方式由封闭的静态保护发展成为开放的动态利用。如英国莎士比亚故居开发多种莎翁的艺术衍生品,收入用于反哺文化遗产保护。天津市规划实施"五大道"旅游开发,将故居保护融入休闲旅游、展览展示、文化创意、特色酒店、影视制作等产业。宁波市依托名人故居筹建国家电影资料馆宁波分馆,汇集多种民俗文化元素,打造故居电影文化产业街区。
第三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发挥本土优势,以青岛市名人故居资源为载体,继承弘扬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发掘故居文化内涵,盘活故居文化资源,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提升青岛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生态与文化自信,打造成为"文化青岛"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现代滨海文化名城的亮丽名片。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居民自治相结合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落实保护责任,建立健全故居监管机制和保护体系。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故居运营管理和产业开发,组织引导故居居民实现文化自治与自我管理,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居民自治的名人故居保护利用模式。
2、科学保护与市场运作、产业发展相结合
科学保护故居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故居原真性和完整性。引入市场运作机制,加强与文化产业相融合,拓展故居发展空间,释放故居发展活力,促进文化旅游业加快发展。
3、总体布局与功能组团、多元利用相结合
从故居分布和保护利用现状出发,融汇山、海、人、居等自然与人文生态资源,形成点、线、面、圈紧密结合,功能组团有机衔接,向心集聚、圈层辐射的规划布局。
4、统一规划与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相结合
统一规划名人故居发展格局,从保护利用现状出发,重点突破、分步实施,加强完善建馆类故居,重点培育挂牌类故居,积极发掘拓展类故居,实现名人故居保护利用全面持续发展。
5、外延拓展与内涵发掘、深化研究相结合
在广泛征集、科学考证的基础上,深化名人史料研究与文献保护,丰富故居文化内涵与文化价值,促进故居保护利用范畴由建筑本体向文化内涵和整体环境延伸。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至2020年,全面整合青岛市名人故居文化资源,优化名人故居发展布局,构建科学保护、合理利用、机制完善、业态丰富、文化旅游产业初具规模的青岛市名人故居保护利用体系,打造社会知名度高、产业集聚力强、国内外游客向往、彰显城市文化特色的"三湾"滨海文化圈。
2、具体目标
--修缮保护已挂牌的20处名人故居;
--建设开放1处名人文化陈列中心和一批名人故居陈列馆(室);
--开辟2-4条名人故居特色旅游线路,开发精品文化旅游产品;
--引入文化产业项目100个;
--完成名人故居"六个一"工程,包括一部系列丛书、一组精品展览、一部影视作品、一套创意产品、一个专题栏目、一支志愿者讲解队伍;
--确认新一批青岛市名人故居并挂牌标示。
第四章 规划布局
一、总体布局
以科学保护利用为导向,以多元文化元素为特色,以滨海自然风光为依托,融合自然与人文生态,构建富于滨海特色的名人故居核心区、辐射带、集聚圈,搭建文化旅游业发展平台,借鉴上海"新天地"、北京"望京圈"、成都"宽窄巷"等规划思路,打造"三湾·滨海时光文化圈",形成"核心引领、两翼展开、三湾集聚、产业联动"的名人故居发展格局。
二、"一山"核心区
小鱼山名人故居街区,以小鱼山为核心,环绕周边街巷,以康有为故居、闻一多故居、梁实秋故居、沈从文故居、洪深故居等为构建基点,保护层级较高,文化景观密集,发育较为成熟,被评定为中国历史文化名街。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打造青岛名人故居品牌街区,辐射带动周边故居街区同步发展。
三、"两翼"辐射带
以八大关历史文化街区为东翼辐射带,以信号山、观象山历史文化街区为西翼辐射带,实施两翼带动、梯次推进。在充分发掘故居文化内涵的基础上,东翼向大学路、齐东路方向覆盖,西翼向中山路、大小鲍岛和火车站周边覆盖,进而向堂邑路、馆陶路延伸,整体形成向北拓展的梯次格局,使名人故居范围拓展更加贴近人脉地气,文化形态更加丰富多样。
四、"三湾"集聚圈
青岛湾、汇泉湾、太平湾,是青岛作为"世界最美海湾"的精华所在,也是名人故居最集中、最丰富的岸线地带,涵盖"一山""两翼"的众多优秀文化资源,拥有公园、浴场、广场及公共文化设施等多元文化要素,具有独特的滨海风光与人文景观叠加优势。依托山、海、城,汇集人、居、景,精心打造青岛名人故居保护利用的"升级版"和文化集聚圈,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搭建多功能发展平台。
第五章 重点任务
一、分类实施保护修缮
启动青岛市名人故居修缮工程。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居民自治等多元保护修缮模式,分类分步对故居建筑外观、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修缮改造。
--对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产权置换意向较为统一、收购可操作性强的名人故居,采取政府主导保护修缮模式,对名人故居进行收购置换和修缮维护。
--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和基本展示条件,并具有一定群众基础、较明确的居民自治意向的名人故居,引导组织故居居民实施自我管理,并负责故居日常维护,政府予以适当奖励。
--对产权置换意向存在分歧、置换成本较高的名人故居,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及个人,采取购置租赁、产权托管、作价入股等多种产权运作模式,参与故居保护利用。由政府与各相关主体签订保护管理协议,明确保护修缮权责。
--明确名人故居保护修缮的规划控制要求和外部装饰、内部空间、周边环境等保护要素,及时告知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规划控制要求,不得随意破坏保护要素。
二、统分结合展览展示
启动青岛市名人故居展览展示工程。发挥"一山"核心区故居文化资源集中、展示题材多样的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模式,进行全景展示、群体展示、个人展示和氛围营造。
--采取馆际、馆校、馆园合作等多种方式,从文化名人雕塑园、小鱼山公园、海大鱼山校区或青岛山一战遗址公园等选址建设1处综合性名人文化陈列中心,全景式展示青岛名人文化的丰富内涵与青岛城市文化的历史进程。
--本着"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开放置换意向较统一的名人故居,建设专题陈列馆,对教育、文化名人进行群体展示,反映青岛近现代教育和新文学的发展历程。
--从闻一多、张玺、华岗等故居中选择开辟多处名人故居陈列室,展示名人生平及其生活图景,形成小型化、个性化、多题材的故居展示集群。
--尚不具备建立陈列室条件的名人故居,设立故居标示、展牌,增设必要的展示设施,营造故居文化氛围。
--抢救性收集名人故居史料,建立故居史料调查、认定、登记、流转制度,鼓励收藏者将相关史料捐赠或委托文保部门实施专业保管,丰富名人故居展览内容。
--开展国有博物馆与故居结对帮扶活动,全面提升故居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故居的社会价值和历史人文价值。
三、提升街区整体环境
启动名人故居改造优化工程。将故居纳入街区进行整体保护利用,实施精细化、个性化"塑型",打造"一楼、两径"故居精品,对小鱼山、信号山、观象山、八大关等名人故居街区道路、市政设施进行改造优化,促进故居街区整体环境升级提档。
--依托鱼山路36号名人居住集中的优势,精心打造"鱼山名人楼";依托福山路、福山支路文化名人聚合的优势,围绕康有为故居、沈从文故居、洪深故居、宋春舫故居等精心打造"福山文化径";依托龙江路、龙口路教育名人聚合的优势,围绕杨振声故居、赵太侔故居、华岗故居等精心打造"龙山教育径",还其型、态、貌,显其精、气、神,提升故居街区的文化品位。
--在保持故居街区原真性的前提下,增强故居建筑、庭院环境和周边街巷的通透性,透海,透山,透绿,彰显故居街区和红(瓦)、绿(山)、蓝(海)和谐交融、相得益彰。
--采用青岛街区的"对景"设计,结合审美与标示两种功能需求,在故居街区建设名人文化主题雕塑小品。
--恢复故居街区历史肌理与空间形态,整饬或拆除风格不协调建筑,规范市政管线、照明设施、广告牌匾、交通标识、环卫设施等街巷景观环境要素。
--开通故居街区"循环微公交",提升名人故居的交通可及性,优先保障步行者、非机动车辆和公共交通工具路权,打造名人故居"五分钟乘车圈"。
四、推进旅游深度开发
将故居资源置于旅游大格局,依托"三湾"集聚圈优势,打造"三湾·滨海时光"文化旅游品牌。
--优化设计2-4条高端化、个性化故居旅游线路,鼓励引导旅行社开发名人故居主题旅游产品。
--将名人文化融入山海形胜、滨海风情,组织开展系列文化活动,开发"三湾·名人时光"系列化文化创意产品,增强故居旅游市场活力与吸引力。
--汇集休闲业态,发展"海派·海鲜"特色名店、名吃,构建中西合璧的"三湾"美食文化圈,打造"休闲在三湾"旅游品牌。
--适应个性化旅游需求,开展青年游、新婚游、夕阳游、研学游,发展青年旅馆、家庭旅馆、汽车旅馆和度假宿营地等旅居网络。
--编制名人故居导览手册、电子地图和故居街区导示卡片,设立故居街头交通标识,设置中外文指示牌及二维码信息等引导标示,增加多语言介绍导览系统。
--以多功能、高品位公共文化设施为依托,借助演艺活动和体育赛事,融合广场文化、沙滩文化、游园文化及啤酒文化、咖啡文化,开辟游客互动、体验空间,打造"欢动三湾娱乐圈"。
五、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发挥"两翼"辐射带动作用,引入文化产业和文化休闲服务业,构建多业态、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文化产业聚集区,形成多业并举、南北联动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
--依托"两翼"辐射带"天然摄影棚"的自然优势和建筑人文,整合中山路、大小鲍岛区域的文化元素,以名人故居串联不同时期、多种形态的城市文化,促进发展影视制作产业,打造故居影视基地和影视文化产业街区,拍摄反映青岛文化特色与文化精神的多题材影视作品。
--积极引入艺术创意机构,重点依托名人故居,着力发展品牌设计、建筑设计、包装设计、服装设计等,定期举办文化创意节会,培育"没有围墙"的创意设计聚集区。
--整合国内外美术摄影优势资源,推动美术摄影创作产业发展,重点开展以名人故居和三湾胜景为主题的美术摄影创作活动,争创国家级美术创作交流基地,构建中国写生体验基地和摄影爱好者乐园。
--引入国内外知名拍卖机构,发展艺术品研究、艺术品鉴定、艺术品拍卖等高端艺术品交易产业。
--以文艺沙龙、文化咖啡屋、诗书茶社、特色书店、艺术画廊等形式,发展文化休闲服务业,促进文化消费,形成多元化文化产业发展格局。
六、加强推介营造氛围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出版媒体,运用现代网络传播手段,加强故居推介和社会宣传,为故居保护利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启动名人故居"六个一"工程(一部系列丛书、一组精品展览、一部影视作品、一套创意产品、一个专题栏目、一支志愿者讲解队伍),开发云地图手机终端应用程序,充分运用新兴网络传播手段,开设青岛市名人故居微博,建设网络在线名人故居3D馆。
--充分发挥学术团体的人才优势和传播功能,以故居为学术平台和研究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名人纪念活动和名人专题学术研究活动。面向青少年群体,开展"青岛市名人文化周"宣传教育活动,开辟故居社会课堂。
--建立跨区域故居联盟,加强信息交流。广泛联系名人后代及关注故居保护利用的国内外人士,多形式、多渠道扩大故居保护利用的社会影响力。
七、拓展名录挂牌保护
拓展名人故居资源,增强故居名录的包容力和适应性,推动故居保护利用可持续发展。
--成立青岛市名人故居保护利用专家委员会,论证、审议名人故居评定标准和备选对象,挖掘名人故居文献史料,提升故居文化内涵,为故居名录拓展提供评价依据和文化支撑。
--建立青岛市名人故居评价体系,评选新一批名人故居,列入挂牌保护名录。
--健全完善名人故居信息系统,明确建筑类型、数量和保护等级,记录建筑艺术特征、历史沿革、使用权属,建筑修缮及测绘信息等,并将符合条件的故居申报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实现故居保护有档案、有标志、有范围、有人管的"四有"保护机制。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青岛市名人故居保护利用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故居保护利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名人故居保护利用的重大问题和难点,分解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确保规划提出的任务落到实处。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本行业关于故居保护利用的具体实施方案。各部门及相关区政府之间要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及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要问题。
二、健全政策法规
制定《青岛市名人故居保护利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对故居保护利用的原则和依据、实施主体、规划的编制与审批、保护资金的设立、法律责任及相关各方的责、权、利等关系予以明确的界定和规范。完善保护修缮、动态监管、合理利用、优惠政策等具体操作办法和配套措施。出台故居认定标准和程序,建立评价标准体系和机制,为故居保护利用提供完备的政策法规保障。
三、拓宽融资渠道
统筹整合市、区两级相关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用于实施故居征收、修缮保护、文物征集、陈列布展、宣传制作及史料研究等,规范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推进绩效预算管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广泛吸引社会资本设立故居保护利用基金会,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和渠道。本着"谁使用、谁保护"、"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故居保护利用,重点推动有实力企业对故居资源实施打包整体运作。探索成立政府性融资平台,结合老城区改造和整体功能区规划建设,开拓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故居利用新路径。
四、加强人才建设
建立涵盖文物保护、学术研究、工程技术、管理经营等故居保护利用专家库,加快专家队伍建设。组织展品管理、陈列布展、文物安全等岗位技能训练,加快管理队伍建设。编写话本式宣讲教材,加快职业化、专业化故居宣传讲解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育文化义工,加快名人故居保护监督与宣传讲解志愿者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