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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大数据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大数据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到2026年9月7日20:00。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经山东省大数据工程技术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
报送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817室
联系电话:85912286,85912587
二、网上申报流程
(一)个人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117.73.253.239:9000/sdzc-
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注册个人账户,依次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应证明材料,连同其他纸质材料报所在工作单位审核。
(二)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注册单位账户,接收申报人员材料,审核无误后,依次逐级建立申报路径进行上报。
(三)主管部门审核。按照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属地原则,各区(市)大数据工作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区(市)层面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等申报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市大数据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直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申报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
(四)呈报部门复核呈报。市大数据局复核全市大数据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人员信息后,报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呈报“山东省大数据工程技术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
三、报送要求
(一)经山东省大数据工程技术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自行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5份(系统生成,A3纸双面打印,原件),签字盖章并报送市大数据局,由市大数据局汇总收集后统一报省大数据局。其中,《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呈报部门意见”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大数据局统一加盖公章,各申报单位无需盖章。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须在“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栏目上传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证书。其他具体要求由各区市、市直部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作出具体要求。
(三)涉密材料通过机要报送,对违规填报、上传、流转国家秘密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省、市保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省大数据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大数据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数字〔2026〕39号)相关要求执行。
附件:1.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大数据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 关于印发《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规定》和《山东省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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