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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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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要求编制,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财政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08号,电话:0532-8585529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财政局扎实落实《条例》要求,立足财政实际,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优化公开平台功能。通过加强政务公开,有效促进财政政策落地、服务效能提升和运行监督强化,努力以更透明、更规范的政务公开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一)主动公开情况

紧紧围绕青岛市经济社会大局,积极通过青岛政务网、局官方网站、“青岛财政”微信公众号、青岛政府采购网等方式发布财政公文、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政府采购等各类财政信息17万余条,持续提高财政政策和数据知晓度。抓好政策解读工作,全年累计通过文字、图文等形式制发解读28篇,召开新闻发布会9场,对财政支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等重点政策进行推广解读。另外,《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解读材料入选2025年度青岛市优秀政策解读案例。利用好“政府开放日”主题活动,将财政政策主动送进校园。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情况

2025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57件,均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出具告知书。本年度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13件,其中结果维持2件,其他结果2件,尚未审结9件;复议后行政诉讼1件,结果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策文件库数据联通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政策文件历史沿革、有效性、政策解读数据的梳理及关联贯通工作。对已公开政策性文件的有效性和相关属性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文件公开及时有效。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内容和保密性审查程序,2025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无违反规定和失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做好政务新媒体平台建管工作。一是不断优化政务新媒体栏目和功能设置,创新在“青岛财政”微信公众号推出AI智能“青财小助手”,系统整合公众号发布的财政数据、工作资讯、政策解读等内容,快速响应群众咨询需求,提升财政信息查询及答复效率。二是持续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探索开展政务新媒体在线互动活动,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领域和焦点问题,通过“青岛财政”微信公众号开展在线问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5年,共通过“青岛财政”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540篇,新增订阅用户40569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

采取以干代训、以案释法、法治讲堂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按季度组织处室对我局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及网站内容保障情况通过全覆盖互查方式开展考核,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考核体系,压实工作任务,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3

14

0

0

0

0

5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1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2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3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2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0

0

0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3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3

0

0

0

0

8

(七)总计

43

14

0

0

0

0

5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2

9

13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部分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解读内容规范性需进一步加强问题,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政策解读质量提升行动,严格落实政策解读时效性和实质性质量要求,按时发布相关解读材料,杜绝出现简单摘抄罗列政策标题、不同形式和主体解读材料完全雷同等质量不合格情况。同时,兼顾解读形式的丰富性和多样化,积极利用音频视频、H5动画等多形式,相关负责人、新闻媒体等多主体开展解读,持续提升政策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制发《2025年青岛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四个方面进行部署安排,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三)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5年,市财政局共主办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提案3件,办结率100%,面复主办建议提案满意率100%。获得2025年度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2025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先进承办单位。

(四)政务公开创新情况

一是探索将人工智能新技术应用于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推出微信公众号AI智能“青财助手”,有效整合我市财政数据和财政政策,构建专属知识库,全天候快速响应市民各类财政信息咨询。二是积极开展政务新媒体在线互动活动,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领域和焦点问题,通过“青岛财政”微信公众号开展在线问答,畅通群众沟通路径。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和青岛市财政局网站(http://qdcz.qingdao.gov.cn)发布。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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