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青岛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1-20
【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要求编制,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财政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08号,电话:0532-8585529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聚焦财政职能,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和日常工作信息公开广度,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作用,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印发《青岛市财政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以机关简介、履职依据、规划计划、财政信息、重大民生信息等一级事项为主体结构,分别明确公开内容、主体、依据、时限、方式等要素,确保各项操作有据可依。多角度对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道交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微电影解读材料,入选2024年度青岛市优秀政策解读。牵头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1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情况

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9件,46件为自然人提出,3件为商业企业提出,同比增加28.95%。其中,予以公开12件,部分公开7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21件,其他6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均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出具告知书。本年度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4件,复议后行政诉讼2件,结果均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制定《2024年青岛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实现政府信息集成发布,共发布财政科技金融协同系列政策解读、新会计法系列解读等10余篇。动态更新规范性文件栏目,本年度制发规范性文件1篇。对已公开政策性文件的有效性和相关属性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文件公开及时有效。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内容和保密性审查程序,2024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无违反规定和失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管提质增效,做好政府网站栏目优化整合工作,将“预算绩效信息”“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栏目进行归档管理,提升政府网站规范化管理水平。用好“青岛财政”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反映财政工作动态,同时提供非税缴费、会计人员信息查询等功能。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2024年共办理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各类活动意见建议1215件,均按时办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通过“集中专题学习+日常以案释法”方式,开展常态化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着力提升财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考核体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配置专人专岗专责,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避免引发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

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6

3

0

0

0

0

4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1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2

0

0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

0

0

0

0

0

6

(七)总计

44

3

0

0

0

0

4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0

0

4

0

0

0

0

0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政府网站栏目管理需进一步规范问题,市财政局高度重视,不断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健全内容保障机制,定期检查政府网站各栏目更新情况,对不再更新栏目进行及时归档处理,避免出现信息内容表述不规范、发布时间混乱、栏目更新不及时等情形。同时,按要求完善政策性文件相关信息,建立健全政策全链条公开工作机制,文件发布后一时间安排专人进行外网检查,确保链接有效、要素齐全、格式准确。针对出现专用表述错误问题,均在在收到提示后第一时间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在信息发布时重点检查政策法规名称错误、专用表述错误、机构/组织/会议名称错误、不文明/不恰当用语等严重错敏信息,避免出现同类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制发《2024年青岛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五个方面进行部署安排,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共主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主办政协提案5件,办结率100%,面复主办建议提案满意率100%。获得2024年度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2024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先进承办单位。

(四)政务公开创新情况

开展政策解读集成式、专题性发布,选取部分企业群众关注度高的问题,分领域解读政策重点内容。如,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财政科技金融协同系列政策解读、新会计法系列解读等,切实回应企业群众所需所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和青岛市财政局网站(http://qdcz.qingdao.gov.cn)发布。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